证券代码:300724证券简称:捷佳伟创公告编号:2026-001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银行基本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及诉讼事项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 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银行基本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因与深圳市瑞泰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泰机械”)及华东光能科技(徐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光能”)买卖合同纠纷,公司银行基本账户内部分资金被冻结,被冻结资金312432533.69元。
近日,公司通过查询银行账户获悉,公司银行基本账户资金新增被冻结的情形,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的情况截至公告日累被冻结账户名开户银行被冻结银行账户账户性质计被冻结资金称
(元)深圳市捷佳伟中信银行股份有
7440***********
创新能源装备限公司深圳盐田基本账户628360112.73
1735
股份有限公司支行
二、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原因
公司银行基本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主要涉及以下诉讼事项:1、公司与上海
易初电线电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被冻结资金316374.73元,目前双方已达成和解,公司正在申请解除资金冻结;2、公司与上海轩芝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被冻结资金2043738.00元,目前双方已达成和解,公司正在申请解除资金冻结;3、公司及子公司常州捷佳创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常州捷佳创智
能装备有限公司与徐州光能买卖合同纠纷,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依据(2026)苏0322执保8号民事裁定书,新增冻结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316000000.00元,
累计被冻结资金626000000.00元。
此外,前期因公司与瑞泰机械买卖合同纠纷,瑞泰机械申请冻结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2432533.69元,目前已达成和解并解除了相关冻结。
三、冻结所涉徐州光能诉讼进展情况
1、2023年5月,就江苏沛县经济开发区新上高效太阳能电池片生产基地项目,徐州光能向公司及子公司常州捷佳创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称“捷佳创精密”)、常州捷佳创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佳创智能”)采购了部分光伏电池片生产线设备;
2、生产线主设备于2023年7月开始交付,并于2023年9月全部交付完毕:
2023年7月14日,徐州光能的母公司无锡华东光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华东光能”)官方公众号发布文章《华东光能徐州基地 N 型 TOPCon 高效光伏电池项目首台设备进场仪式隆重举行》,宣告设备开始进场;
2023年8月9日,无锡华东光能官方公众号发布文章《华东光能沛县基地
10GW N型 TOPCon高效光伏电池项目投产仪式举行》,广邀政府领导、企业代
表、行业专家及媒体记者共同庆贺2023年8月8日徐州光能沛县基地正式投产;
2023年9月28日,无锡华东光能官方公众号发布文章《产能“加速度”!华东光能沛县基地迎来新进展》,宣布标杆线 1GW满产,所有设备完成二次调试;
2023年10月31日,无锡华东光能母公司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该报告披露了光伏电池业务项目公司徐州光能进展情况:“于 2023年 7月 13日完成首批设备进场,2023年 8月 8日启动投产,且首期产能由 3.5GW超预期提升至 4GW。首期4GW高效 N型 TOPCON电池片平均转换效率已达 25.85%,产品良率已达 96%,年度目标为97.5%”。
2023年 11月 18日,无锡华东光能官方公众号发布文章《华东光能 TOPCon电池平均量产效率超26.1%》,宣布其TOPCon 光伏电池平均量产效率达到 26.1%;
3、公司及子公司捷佳创精密、捷佳创智能公司均已取得徐州光能出具的全
部设备验收合格文件。
4、徐州光能采购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捷佳创精密、捷佳创智能的 TOPCon光
伏电池产线设备并投产后,已取得数亿元营业收入:
2024年1月26日,无锡华东光能官方公众号发布文章《喜报|华东光能电池片营业收入累计突破 1亿元》,宣布徐州光能 TOPCon电池片设备投产后,华东光能电池片营业收入累计突破1亿元。
无锡华东光能母公司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在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公司 TOPCon高效太阳能电池效率达到 26.5%以上,公司规模化量产的 N型 TOPCon电池转换效率达到了预定转换效率水平;于 2025年
4月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公司2023年电池片及其他营业收入77202544.65
元、2024年电池片及其他营业收入295574388.85元。
5、因徐州光能拖欠设备款,催要无果。2024年11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捷佳创精密、捷佳创智能对徐州光能及其股东无锡华东光能科技有限公司提起诉讼,截至目前,案件进展情况如下:
序诉讼金额管辖法原告被告案号进展情况号(万元)院
一审判决:1、被告徐州
徐州光能、深圳市光能、无锡华东光能连
(2024)粤03
1捷佳伟创无锡华东14119.12中级人带向公司支付设备款
民初6687号
光能民法院119873395.86元及逾
期付款违约金、律师费,合计125041053.79元;
公司应在破产程序中依
法申报前述债权,不得据此获得个别清偿;
2、驳回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1、徐州光能
无锡市向公司支付19.20万元;
(2025)苏
滨湖区2、驳回公司的其他诉讼
2捷佳伟创0211民初71.54
人民法请求;3、驳回徐州光能
2234号
院要求解除合同的反诉诉讼请求。
常州市
(2025)苏捷佳创精新北区
30411民初3512.88一审已开庭,待判决。
密人民法
2058号
院常州市
(2025)苏捷佳创智新北区
40411民初3134.70一审已开庭,待判决。
能人民法
2056号
院
合计-20838.25--
注:上表中合计数尾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一致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导致。
6、2025年4月,徐州光能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捷佳创精密、捷佳创智能为
被告向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提起买卖合同纠纷,请求判令捷佳伟创、捷佳创精密、捷佳创智能:(1)共同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11228万元;(2)共同赔偿因迟延
交付设备等事由产生的各类经济损失共计19400万元;(3)解锁设备并继续将
未达标设备整改至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4)承担诉讼费。
2025年4月23日,沛县人民法院根据浙江凯盈新材料有限公司的申请,裁
定受理徐州光能破产重整一案。同日,沛县人民法院受理前述徐州光能诉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捷佳创精密、捷佳创智能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苏0322民初4653号。
7、2025年6月,沛县人民法院作出(2025)苏0322破8号决定书,指定了清算组担任徐州光能的管理人,主持徐州光能破产重整案件。
目前徐州光能管理人正在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为帮助徐州光能化债复产、重整成功,公司高层等管理人员多次赶赴沛县,与清算组成员、破产管理人进行面谈,协调资金、产业资源,积极为徐州光能寻找意向投资方和资金方,寻求徐州光能破产事项的妥善解决。
8、2025年7月,徐州光能管理人初步审查确认捷佳伟创对徐州光能享有债
权金额124590126.60元,捷佳创精密对徐州光能享有债权金额30953839.92元,捷佳创智能对徐州光能享有债权金额27635681.15元,均为普通债权。待(2025)苏0322民初4653号案件结案文书生效后,再根据生效判决结果确认债权金额。
9、2025年7月,徐州光能申请将诉讼请求变更为判令捷佳伟创、捷佳创精
密、捷佳创智能:(1)共同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11228万元;(2)共同赔偿因
迟延交付设备等事由产生的各类经济损失共计10580万元;(3)解除与原被告
之间* 编号 Q2305092166《购销合同及工艺技术服务协议》总价 37352.67万元;
* 编号 2305C2062《购销合同书》总价 9927. 33万元;* 编号 2305ZN0064《购销合同书》总价8863.15万元;*《变更协议》总价2605.12862万元;*编号
HDGN-XZ-A-19《备件购销合同》总价 53. 76万元;* 编号 HDGN-XZ-A-42《设备机器改造合同》总价2.6万元,以及与上述合同配套的技术协议等相关文件资
料;(4)共同返还徐州光能已支付设备款41142.523034万元合同价款,并至徐
州光能处自提全部设备;(5)承担诉讼费、保全费、保函费、鉴定费(如有)。
截至目前,该案件已经三次开庭审理,庭审仍处于证据交换阶段。
四、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及诉讼对公司的影响、应对措施及风险提示
1、公司银行基本账户累计被冻结资金金额为628360112.73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67%,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
2971693426.04元,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5633421102.05元,累计冻结资金金
额占货币资金及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的7.30%。本次冻结仅涉及该账户内的部分资金,其余未冻结资金仍可正常使用,且公司其他银行账户现金流充足,不会对公司资金周转和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财产保全措施系正常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措施,并非为法院对当事人实体权利义务的裁判。关于本次银行基本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事项,公司将积极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争取尽快妥善解决上述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事宜。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子公司与徐州光能之间的诉讼案件正在推进中,公司采取一切法律等维权手段,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上述诉讼案件对公司本期财务报表或期后财务报表的影响金额具有不确定性,具体数据请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