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6证券简称:宏达电子公告编号:2026-013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通过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26年董事薪酬方案还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董事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标准
(一)董事
1、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为6.00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独立董事不
参与公司内部绩效考核,不享受绩效薪酬。除上述津贴外,不得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及个人获取其他利益。独立董事因履行职务所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2、在公司担任实际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含董事长),按其职务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职务薪酬。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领取董事津贴6.00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不享受绩效薪酬。
(二)高级管理人员
1、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薪酬标准综合考虑其所任岗位的价值、承担
的责任、个人能力并参考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
2、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若有)组成,其中绩效年薪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总额的百分之五十。(1)基本年薪是岗位履行职责所领取的基本报酬,按照公司各自岗位责任、个人履职能力和市场行情等因素确定。
(2)绩效年薪以公司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年度经营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及个人业绩贡献等情况核定与发放;
四、其他规定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按月固定发放;绩效
年薪在年终根据业绩初步考核结果发放,一定比例的绩效年薪根据最终考核结果进行清算,于年报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
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和发放。
3、上述薪酬(津贴)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特此公告。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