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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禾材料:润禾材料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10-26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727 证券简称:润禾材料 公告编号:2026-064 债券代码:123285 债券简称:润禾转 02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23.405 万股,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90 名,授予价格为 13.70 元/股(调整后)。 2、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3、本次归属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公司将 发布相关归属结果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禾材料”或“公司”)根 据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于 2026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现 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一)本激励计划简述2025 年 8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种类: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 A股普通股股票。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之间的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的第二类限 占本激励计划拟 占本激励计划草 姓名 职务 制性股票数量 授出全部权益数 案公布日股本总(万股) 量的比例 额的比例 陈 昱 副总经理 30.00 6.00% 0.17% 李海亚 财务总监 12.00 2.40% 0.07% 刘丁平 董事 8.00 1.60% 0.04% 皮碧荣 副总经理 8.00 1.60% 0.04% 副总经理、董事 徐小骏 7.00 1.40% 0.04%会秘书 郑卫红 董事 6.50 1.30% 0.04%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及董事会 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347.00 69.40% 1.93%(共 85 人) 预留 81.50 16.30% 0.45% 合计 500.00 100.00% 2.78%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4、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13.70 元/股(调整后),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相同。 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或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5、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和归属安排 (1)有效期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授予日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 60 日内(有获授权益条件的,从条件成就后起算)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权益,并完成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不能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的规定,公司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 60 日内。 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认。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若根据以上原则确定的日期为非交易日,则授予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3)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且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有限制的期间内不得归属。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归属期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个月 30%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归属期 30%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个月后的首个 第三个归属期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个月 40%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归属期 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个月 50%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归属期 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个月 50%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归属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6、首次及预留授予的归属条件 归属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归属: (1)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 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 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某一激励对象出现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权利,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4)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5年-2027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年度净利润值(万元) 年度净利润累计值(万元) 对应考 (A) (B)归属期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目标值(Bm) 触发值(Bn) 第一个 2025年 11083 10159 11083 10159 首次 归属期授予 第二个 的限 2026年 12524 11175 23607 21334归属期制性 股票 第三个 2027年 14152 12293 37759 33627归属期 预留 第一个 2026年 12524 11175 23607 21334 授予 归属期的限 制性 第二个 股票 2027年 14152 12293 37759 33627归属期 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完成情形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XA≧Am 100% 年度净利润值(A) An≦A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5 年 7 月 30 日至 2025 年 8 月 8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名单 在公司内部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公司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并发表核查意见。 3、2025 年 8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披露了《润禾材料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的自查报告》。4、2025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意以 2025 年 10月 10 日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并以 14.0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91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418.50 万股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5、2026 年 8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意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进行调整,由 14.00 元/股调整为 13.70 元/股,并确定 2026 年 8 月 7 日为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9 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 63.90 万股限制性股票,剩余未授予的 17.60 万股限制性股票未来不再进行授予,到期后将自动失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6、2026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作废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符合归属资格的激励对象共计 90 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23.405 万股;由于在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内,共有 5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为“B”,对应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90%,另有 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6.345 万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予以作废。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三)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向 91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418.50 万股限制性股票; 2026 年 8 月 7 日向 29 名激励对象授予 63.90 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授予后限制性股票剩余数量 2025年 10月 10 14.00元/股 418.50万股 91人 81.50万股日 (调整前) 2026年 8月 7 13.70元/股 63.90万股 29人 17.60万股日 (调整后) 注:预留授予部分剩余未授予的 17.60 万股限制性股票未再进行授予,到期后已自动失效。 (四)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 1、2026 年 8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2 日披露了《润禾材料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且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进行调整,由 14.00 元/股调整为 13.70 元/股。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共预留限制性股票 81.50 万股, 实际向 29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 63.90 万股,剩余未授予的 17.60 万股限制性股票未来不再进行授予,到期后将自动失效。 3、在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内,共有 5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 价结果为“B”,对应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90%,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部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 0.345 万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由于本激励计划 1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全部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 6.00 万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据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91 人调整为 90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418.50 万股调整为 412.50 万股。 除上述调整的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2026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为符合归属资格的 90 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23.405 万股。 审议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董事刘丁平、郑卫红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二)激励对象本次归属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归属比例为 30%。 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将于 2026 年 10 月 12 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为 2026 年 10月 12 日至 2027 年 10 月 8 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任一情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形,满足归属条件。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 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任一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情形,满足归属条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件。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符合任职期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 限的要求。 期限。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 归属期 年度净利润值(万元) 年度净利润累计值(万元) 所(特殊普通合伙) (A) (B) 审计的公司 2025 年 目标值 触发值 目标值 触发值 首次授予部 (Am) (An) (Bm) (Bn) 年度报告显示,公司 分第一个归 属期 11083 10159 11083 10159 2025 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完成情形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X 的 净 利 润 为 A≧Am 100% 11587.11 万元,剔年度净利润值(A) A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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