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机构”)作为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歌股份”、“公司”)2024年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乐歌股份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1月12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1年1月28日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21年4月2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1年8月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380号文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716814股,每股发行价18.0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9999997.12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9758223.37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0241773.75元,以上募集资金由保荐机构于2021年9月28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936号验资报告。
(二)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4月1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2022年5月6日2021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8月2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2年10月13日第五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2年10月31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892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989526股,每股发行价16.6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298985922.12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5367855.04元(不含增值税),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3618067.08元,截至2022年11月30日,以上募集资金已由保荐机构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2年12月1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1353号验资报告。
(三)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6月2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年7月14日2023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5月1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4年6月
3日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
2919号文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666666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5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39999999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132329.5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2867660.47元。截至
2024年10月17日,以上募集资金已由保荐机构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到位
情况业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4年10月18日出
具了《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400562号)。
(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25日,公司前述融资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调整后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序号项目名称已投入金额承诺投资总额金金额越南福来思博智能家居产品
14631.664632.45已结项
工厂项目(注1)
美国佐治亚州 Ellabell 海外
254268.3443853.4710414.87(注4)
仓项目(注2)线性驱动核心技术智能家居
322735.8125237.90已结项
产品智能工厂项目(注3)线性驱动核心技术产品智能已终止实施并
418.4018.40
工厂项目变更年产15万套智能线性驱动
51832.521871.27已结项
产品 5G+智能工厂技改项目
2调整后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序号项目名称已投入金额承诺投资总额金金额
6营销研发总部大楼建设项目12736.9312863.99已结项
公共仓及独立站信息化系统
73103.133164.73已结项
建设项目
8补充流动资金38345.9738345.97-
合计137672.76129988.1810414.87
注1:公司2024年3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4年4月8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调整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投资项目之“越南福来思博智能家居产品工厂项目”的投资规模,将该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变更用途,投向“美国佐治亚州 Ellabell 海外仓项目”;
注 2:“美国佐治亚州 Ellabell 海外仓项目”同时也是 2024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募投项目;
注3:“线性驱动核心技术智能家居产品智能工厂项目”为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和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募投项目。公司2024年
11月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2024年12月3日召开的2024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调整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共同项目“线性驱动核心技术智能家居产品智能工厂项目”的投资规模,将该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变更用途,投向“美国佐治亚州 Ellabell 海外仓项目”;
注4: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已投入金额,与募集资金专户2025年12月25日账户余额11609.69万元的差异主要系银行利息收入、现金管理理财收益;
截至2025年12月25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9988.18万元,募集资金专户期末余额合计人民币11609.69万元(包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理财收益以及汇率波动影响,并扣除手续费)。
(五)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25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状态金额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姜山支行 NRA33150199503900001300 正常 8858.7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OSA332899999993010003617 正常 2719.5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离岸金融中心 OSA574910170232001 正常 23.2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离岸金融中心 OSA574910170232003 正常 8.17
总计11609.69
截至2025年12月25日,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待支付尾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金额
承诺投资金额已使用金额金额(注)
美国佐治亚州 Ellabell 海外
54268.3443853.476661.303367.47
仓项目
总计54268.3443853.476661.303367.47
注:待支付尾款金额指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后续将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账户支付,尾款支付完毕后,公司将注销募集资金专户;2025年12月26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支付了1580.92万元人民币。
二、本次拟结项募集资金节余原因及安排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循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秉持合理、有效、审慎的使用原则,对募集资金进行规范管理和谨慎使用。通过持续推进设计深化和施工方案优化,在未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及不可控成本增加的情况下,加强了对项目建设各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从而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此外,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在存放期间获得了一定的银行利息收入。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合计3367.47万元(含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最终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三、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4四、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募投项目之“美国佐治亚州Ellabell海外仓项目”已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合计3367.47万元(含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最终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将“美国佐治亚州Ellabell海外仓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上述募集资金使用事项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根据项目
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决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5(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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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
李豪张征宇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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