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31证券简称:科创新源公告编号:2026-035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1.公司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具体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66318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元人民币(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股利5065272.16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使用。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预计转增50652721股1,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一股本溢价”的余额,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77284525股【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不送红股。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按照现金分红比例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和转增股本总数。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分配股份
基数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利润
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的时间距离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
注:如计算后出现尾数的,则去掉尾数直接取整数。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66318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00000元人民币(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
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36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8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4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26631804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77284525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6年5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2026年6月1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
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6月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6年6月1日。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后本次转增股股份性质股份数量股份数量比例(%)本数量(股)比例(%)
(股)(股)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64526155.10258104690336615.10
非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017918994.904807167516825086494.90
三、股份总数126631804100.0050652721177284525100.00
注:最终股份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七、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按新股本177284525股摊薄计算,2025年年度,公司每股净收益为0.20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和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涉及的相关价格、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同富裕工业园富川科技工业园2号、3号厂房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梁媛
咨询电话:0755-33691628-8045传真电话:0755-29199959
九、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