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731证券简称:科创新源公告编号:2026-063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科创新源股票代码300731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姓名梁媛李静
电话0755-33691628-80450755-33691628-8045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同富裕工业园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同富裕工业园办公地址
富川科技工业园2号、3号厂房富川科技工业园2号、3号厂房
电子信箱 tzh@cotran.com tzh@cotran.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516636952.38540553589.58-4.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775618.5217603993.56-115.7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3547581.0614453925.74-124.54%利润(元)
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3378414.1724209707.70-196.5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20.10-12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20.10-12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45%2.91%-3.36%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末增减
总资产(元)1374425281.741324139949.343.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617410418.52618490383.11-0.17%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报告期末表决权持有特别表决权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18426恢复的优先股股0股份的股东总数0总数
东总数(如有)(如有)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持有有限售条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件的股份数量股份状态数量
深圳科创鑫华科技有境内非国有17.45%309400000质押7798000限公司法人
周东境内自然人6.57%116558688741901质押2100000
张威境内自然人4.81%85296200不适用0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新华策略精
其他2.31%40864400不适用0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新华优选分
其他1.90%33674200不适用0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浙江雷可澳投资有限境内非国有
1.71%30258800不适用0
公司法人上海筌笠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筌笠明晟证其他1.39%24710280不适用0券私募投资基金上海筌笠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筌笠日昇2其他1.36%24161200不适用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社保基金其他1.07%19003200不适用0
17022组合
国寿养老研究精选股
票型养老金产品-中
其他0.73%12917800不适用0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周东先生为深圳科创鑫华科技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周东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先生与其他前10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一致行动人关系,公司未知其他明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为一致行动人。
公司股东上海筌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筌笠明晟证券私募投资基金通过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47102810股;前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
公司股东浙江雷可澳投资有限公司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260000股外,还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765880股,实际合计持有3025880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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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重要事项
1.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6年1月21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026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1名激励对象因即将退休等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激励计划,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进行了调整。前述调整后,公司以2026年1月29日为首次授予日,向1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00.0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20.00万股,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80.00万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律师就前述调整及授予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26年3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已登记完成,上市日期为2026年3月11日,前述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26431804股增加至126631804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126431804元增加至126631804元。报告期内,公司已完成前述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手续。
2.股权收购事项
为进一步深化公司在高分子材料产业的业务布局,扩大公司在散热产品领域的应用场景,为公司培育新的营业收入和利润增长点,公司筹划了对东莞市兆科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兆科”,包括其全资子公司昆山兆科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兆科”)在内】和 Zhike Technology Pte. Ltd.(中文名称:智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智科”,与“东莞兆科”合称“标的公司”)的收购事项。
3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报告期内,交易各方签署了《股权收购框架协议》《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COTRANINTERNATIONAL CO. LIMITED 与斯摩格有限公司、廖志盛关于东莞市兆科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 ZHIKETECHNOLOGY PTE. LTD.的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
2026年7月,东莞兆科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和《登记通知书》。同时,公司香港子公司 COTRAN INTERNATIONAL CO. LIMITED及廖志盛先生(新加坡智科的实际控制人)正积极推动新加坡智科股权交割等相关事宜。本次工商变更完成后,公司持有东莞兆科50%的股权,并间接持有昆山兆科50%的股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东莞兆科、昆山兆科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同时,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东莞兆科已设立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公司提名了3名董事候选人,东莞兆科的另一股东斯摩格有限公司提名了2名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长、经理周东先生担任东莞兆科董事长,廖志盛先生担任东莞兆科董事并继续担任其法定代表人、经理。
3.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及进展
2026年4月27日、2026年5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2026年7月10日、2026年7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通过了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本次发行预案已披露,本次发行的生效和完成尚待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者同意。
(二)子公司重要事项
1.控股子公司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2026年2月,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昆成收到了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
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属于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重新通过认定的情形,新证书编号为GR202532008818,发证日期为 2026年 12月 19日,有效期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无锡昆成自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起连续三年(2026年度至2027年度)可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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