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成都
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菱动力”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中泰证券就西菱动力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02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7186700股,发行价格为19.5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35999985.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832251.61元,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9167733.39元。西菱动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2月28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12月29日出具了《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XYZH/2022CDAA9B002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披
露的募集资金运用计划,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1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主体项目投资金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涡轮增压器扩产项目35304.6825389.01
2研发中心项目9976.764744.46
3补充流动资金3200.003200.00
合计48481.4433333.47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已使用202896253.46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30787730.67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4521722.72元,并扣除银行手续费5472.02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477730.67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30310000.00元。
三、前次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4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2025年1月16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3031.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于2026年1月16日(12个月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归还至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成本,节省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使用不超过11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2026年1月16日起不超过12个月,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施。
22、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断增加,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结合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及具体的资金情况进行的。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11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假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一年期贷款利率3.00%测算,预计可减少公司利息支出330.00万元(仅为测算数据),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同时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3、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于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规定,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
(2)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的交易。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2026年1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11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2026年1月16日起不超过12个月,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施。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西菱动力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成本或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4(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刘霆关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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