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33证券简称:西菱动力公告编号:2025-062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8月13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5年8月13日上午9:15-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13日上午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青羊区腾飞大道29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魏晓林先生
5、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220人,代表股份1404875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3523%。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064262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14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17人,代表股份
340613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38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17人,代表股份340613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38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全资子公司向控股孙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股东大会经审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西菱动力部件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
金向公司控股孙公司成都西菱新动能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以现金17194.20万元认购西菱新增注册资本2000.00万元,其中2000万元用于增加注册资本,15194.20万元用于增加资本公积。
表决结果:同意1396862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51%;反对84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2%;弃
权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关联股东杨浩、罗朝金回避表决。
此议案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39706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38%;反对84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68%;弃权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4%。
此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由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赞成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控股孙公司少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股东大会经审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西菱动力部件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
金收购公司控股孙公司成都西菱新动能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权出资1010000元,收购金额8683071.00元,其中:(1)向公司关联方何相东先生收购股权出资220000元,交易金额1891362.00元;(2)向视同关联方的王先锋先生收购股权出资50000元,交易金额429855.00元。表决结果:同意1403969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55%;反对84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8%;弃
权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此议案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39706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38%;反对84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68%;弃权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4%。
此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由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赞成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控股孙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股东大会经审议:公司董事罗朝金先生拟将持有的成都西菱新动能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新动能”)出资410000元转让给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魏永春先生,转让金额3524811.00元,公司放弃上述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表决结果:同意343749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75%;反对145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01%;
弃权1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4%。关联股东魏晓林、罗朝金回避表决。
此议案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38981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09%;反对145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59%;弃权1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1%。
此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由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赞成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及薪酬方案相应废止;
(2)将“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
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40385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70%;反对84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1%;弃
权1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9%。
此议案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39587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88%;反对84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80%;弃权1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1%。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赞成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