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35证券简称:光弘科技公告编号:2026-025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5月21日(股东会召开当日)9:15至2026年5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股东会召开当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惠州市大亚湾响水河工业园永达路5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唐建兴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26年4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披露。
7、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的出席情况
本次参与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共289人,代表股份
3873911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878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股东5人,代表股份3810885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99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84人,代表股份63025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89%。出席现场会议以及通过网络投票参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283人,代表股份54941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90%。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出席、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共审议14项议案,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出席会议股东经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862091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49%;反对11699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20%;弃权120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121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4862%;反对11699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952%;弃权120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86%。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862103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52%;反对11709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23%;弃权98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133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5080%;反对11709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3134%;弃权98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86%。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861931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08%;反对11814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50%;弃权165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961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1949%;反对11814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046%;弃权165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05%。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862107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53%;反对11709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23%;弃权94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137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5153%;反对11709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3134%;弃权94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13%。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863402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87%;反对10418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89%;弃权90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4432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8724%;反对10418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636%;弃权90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40%。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33285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2950%;反对11006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218%;
弃权120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814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7475%;反对11006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339%;弃权120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86%。
与上述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30139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1166%;反对14178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83%;
弃权94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0668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0214%;反对14178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073%;弃权94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13%。
与上述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859077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71%;反对12333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84%;弃权2500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0107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0003%;反对12333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492%;弃权2500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505%。
表决结果: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858726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80%;反对12619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58%;弃权2565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9756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3614%;反对12619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9698%;弃权2565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88%。
表决结果: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861968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17%;反对11663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11%;弃权279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998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2623%;反对11663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297%;弃权279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80%。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862906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59%;反对10836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97%;弃权168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936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9696%;反对10836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245%;弃权168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60%。表决结果:
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860857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30%;反对12949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43%;弃权104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887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2401%;反对12949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704%;弃权104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95%。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2026年中分红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862623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86%;反对11217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96%;弃权70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653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545%;反对11217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179%;弃权70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6%。
表决结果: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833001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40%;反对40789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29%;弃权120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031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5396%;反对40789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2418%;弃权120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86%。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刘佳、罗西方见证本次会
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