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吴肯浩-已离任)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15日,本人作为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弘科技”或“公司”)的独立董事,于2025年7月15日离任。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并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公司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在2025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吴肯浩,1981年出生,汉族,经济学硕士研究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广发证券国内 IPO 内核委员会外聘财务审核委员,2016年9月至今就职于前海方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任董事总经理、财务部总经理。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年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3次董事会会议和1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按时
出席了各次会议,会议出席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情况应出现场以通讯方委托是否连续两次独立董事姓缺席会议类型席次出席式参加次出席未亲自参加会名次数数次数数次数议董事会30300否吴肯浩股东会10100否
2025年度,本人秉着诚信、勤勉、尽责、忠实的工作精神,积极参加公司召
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审议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各项议案,并发表独立性意见,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议案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5年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出席了会议。
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
的相关规定履职,本人恪尽职守,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关联交易、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行使表决权,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等要求,出席了历次会议。
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1次审计委员会,本人全部出席,未有缺席的情况。
本人根据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认真审阅公司的各项议案并与参会委员进行了沟通、讨论,发表了相关意见,发挥了相应委员会的作用。
(四)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不存在任何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中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了独立性。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
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向独立董事通报公司运营情况,提供文件资料等。保障了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
状况和财务状况。积极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对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解,并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持续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加深对于公司规范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为公司的合理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密切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三、其他工作
1、2025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2025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5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四、综述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要求,以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履行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为公司经营发展和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特此报告,谢谢!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吴肯浩
202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