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35证券简称:光弘科技公告编号:2026-034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
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第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要求,对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六个月内(即2026年2月6日至2026年8月6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结果如下:
一、核查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已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
间买卖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2026年8月14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中介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自营账户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公司核查,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制定并执行信息隔离墙制度,在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之间设置了隔离墙,防止内幕信息不当流通,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其自营业务部门在严格遵守信息隔离墙制度的前提下基于
投资策略进行的独立投资行为,相关部门并未获知公司筹划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信息披露、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特此公告。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