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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顺股份: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5-12 00:00 查看全文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科顺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怡平联系电话:0755-23976377

保荐代表人姓名:强强联系电话:0755-23976108

一、保荐工作概述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是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每月审阅募集资金账户对账单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是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项目工作内容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2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是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及募投项目实施情况:截

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向不特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84685.85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38.82%,募投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项目实施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迟。保荐机构已提示公司关注募集资金使用和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如未来项目的可行性发生变化或募投项目发生变更,需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9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是

1、2025年度,公司发生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2、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5.35亿元,存在较大亏损情形。

2项目工作内容

1、保荐机构已督促公司遵守相关法规,并

持续监督募投项目后续的实际执行情况并及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时披露相关进展变动情况;

2、保荐机构向公司了解业绩下滑的原因,督

促公司采取积极措施改善生产经营情况,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1次

(2)培训日期2026年4月16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募集资金使用与信息披露

11.上市公司特别表决权事项(如有)

(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持续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不适用

4.4.3条的要求;

(2)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4.8条规定的不适用情形并及时转换为普通股份;

(3)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深圳证不适用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4)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滥用特别表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不适用的情形;

(5)上市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不适用

第四章第四节其他规定的情况。

12.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督导事项

公司可转债业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深交所对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业务是否符合相关法

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约定,不存在误导投律法规、深交所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约定,资者或者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等情况是否误导投资者或者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等

3项目工作内容出具专项意见。

13.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存在重大问题不适用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不存在重大问题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不存在重大问题不适用保荐人已提请公司根据《上市

2025年,公司存在部分募投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项目延期以及暂时性补充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流动资金转入一般户的情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况,具体情况参见保荐人出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具的专项核查意见。

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严格管理。

6.关联交易不存在重大问题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存在重大问题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不存在重大问题不适用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不存在重大问题不适用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

不存在重大问题不适用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保荐人已提请公司管理层关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注导致业绩下滑的因素,并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积极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加以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为-5.35亿元,存在较大亏改善,同时按照相关规定要况)损情形。

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行承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诺措施

1、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承诺是不适用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所作承诺是不适用

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所作承诺是不适用

4、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所

是不适用做承诺

四、其他事项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无

原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换股吸收合并原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事项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复,本次合并交易已于2025年3月14日(即“交割日”)完成交割,自该日起,存续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承继及承接原海通证券的权利与义务。存续公司国泰海通,自2025年3月14日合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并交割日后,因保荐项目受到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处罚

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和监管措施情况如下:(1)2025年5月23日,因中鼎恒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盛气体设备(芜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项目,被深交所采取通报批评的纪律处

分;(2)2025年7月14日,因江苏中润光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被深交所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3)2025年9月16日,因洛阳中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被深交所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无

五、其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保荐机构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上

5市公司审计报告、年度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以下无正文)6(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刘怡平强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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