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37证券简称:科顺股份公告编号:2025-049
债券代码:123216债券简称:科顺转债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5日14: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容桂红旗中路工业区38号
之一公司 3A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5.会议主持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陈伟忠先生主持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合章程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2人,代表股份4363726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313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1人,代表股份2973718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791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1人,代表股份139000806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22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0人,代表股份600008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05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0人,代表股份600008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056%。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独立董事谭有超因
工作原因请假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
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提案1.00《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5810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11%;反对51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1170%;弃权5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4384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27%;反对51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08%;弃权5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5%。
提案2.00《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5631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03%;反对40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5%;弃权33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92601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655%;反对40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98%;弃权33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47%。
提案3.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55432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2267%;反对207595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573%;弃权6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0%。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审议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1714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2848%;反对207595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5988%;弃权6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63%。
提案4.00《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4155966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2389%;反对207088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457%;弃权6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2248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3738%;反对207088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5144%;弃权6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
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