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38证券简称:奥飞数据公告编号:2025-106
债券代码:123131债券简称:奥飞转债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5年12月15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上午9:15至2025年12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庆沙路100号21层广东奥飞数据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黄展鹏先生。由于公司董事长冯康先生因工作原
因无法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经过半数董事推选,本次会议由董事黄展鹏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17人,代表股份279945595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4157%。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2479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共615人,代表股份2796976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3905%。
2、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共613人,代表股份77721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89%。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共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共613人,代表股份77721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89%。
3、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三、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85244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24%;
反对12533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77%;弃权
16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5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509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7150%;反对12533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6.1260%;弃权16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90%。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86017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99%;
反对12058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8%;弃权
13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4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4282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7088%;反对12058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5.5156%;弃权13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56%。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延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46348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464%;
反对4819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24%;弃权
36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3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85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2643%;反对4819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62.0111%;弃权36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246%。
关联股东已对本议案予以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7965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67%;
反对17128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21%;弃权
14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51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161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1199%;反对17128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2.0389%;弃权14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12%。
关联股东已对本议案予以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7855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73%;
反对16160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75%;弃权
35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2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057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6994%;反对16160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0.7934%;弃权35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071%。
关联股东已对本议案予以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7754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14%;
反对16715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74%;弃权
39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4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052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4063%;反对16715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075%;弃权39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9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861%。
关联股东已对本议案予以回避表决。
关于以上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00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2、律师姓名:钟成龙、陈伟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奥飞数据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关于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