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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飞数据: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1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738证券简称:奥飞数据公告编号:2025-039

债券代码:123131债券简称:奥飞转债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2025年4月17日,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飞数据”)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

(二)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4年度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4085942.08元,母公司净利润为-339072.59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无需对母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837379563.79元,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840560190.21元。根据合并财务报表和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2024年末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837379563.79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977534799股。

(三)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

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若以截至2025年

4月10日的总股本985138930股为基数进行测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共计人民

币12806806.09元(含税)。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若公司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

换公司债券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况致使总股本发生变化时,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四)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及股份回购情况1、除上述拟实施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外,2024年度公司未实施其他利润分配方案。

2、2024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股份回购,股份回

购金额为人民币50038717.47元(不含交易费用)。

3、综上,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的总额为人民币

62845523.56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50.65%。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12806806.0920261606.0619865816.51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24085942.08141328046.51165673883.11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66571335.1025843406.9840305733.77

营业收入(元)2164819767.101334794540.871097434584.65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837379563.79

未分配利润(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840560190.21

计未分配利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是完整会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52934228.66

现金分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143695957.23

净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52934228.66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32720475.85

研发投入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2.89

业收入的比例(%)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否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近年来,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期,在建或筹建的大型数据中心、智算中

心需投入大量资金,资本开支处于较高水平。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资金需求和全体股东利益等因素,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确定的分红政策和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2、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

为人民币88299228.95元、人民币77618359.05元,分别占截至2023年12月

31日、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的比例为0.76%、0.90%,均低于50%。

四、其他说明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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