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38证券简称:奥飞数据公告编号:2026-013
债券代码:123131债券简称:奥飞转债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3月20日(周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3月20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20日上午9:15至2026年3月2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庆沙路100号22层广东奥飞数
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林卫云女士。由于公司董事长冯康先生因工作原
因无法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经过半数董事推选,本次会议由董事林卫云女士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28人,代表股份279274277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3475%。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股份1239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共727人,代表股份2791502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3349%。
2、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共725人,代表股份67247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26%。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共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共725人,代表股份67247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26%。
3、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三、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83934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46%;
反对5027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0%;弃权3780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439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9019%;反对5027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765%;弃权3780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216%。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伟、陈颖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奥飞数据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关于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