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38证券简称:奥飞数据公告编号:2025-046
债券代码:123131债券简称:奥飞转债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5年5月12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上午9:15至2025年5月1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华景路1号南方通信大厦9层广东奥
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冯康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5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140805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1.8817%。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480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5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138324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8565%。
2、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共75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419070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539%。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共74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419069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539%。
3、部分公司董事和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三、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3798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01%;反对2031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7%;弃权792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6246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261%;反对2031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4849%;弃权792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90%。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3797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00%;反对2031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7%;弃权795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6243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254%;反对2031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4849%;弃权795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97%。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37986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02%;反对2006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9%;弃权812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4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6251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273%;反对2006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4789%;弃权812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38%。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05516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764%;反对34566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06%;弃权722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3781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5793%;反对34566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484%;弃权722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3%。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3687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48%;反对3091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84%;弃权840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5138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617%;反对3091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7378%;弃权840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05%。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3756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69%;反对2643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42%;弃权593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5833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275%;反对2643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6309%;弃权593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15%。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3778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38%;反对2186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6%;弃权833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6050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793%;反对2186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5219%;弃权833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88%。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37623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87%;反对2284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27%;弃权897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5889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408%;反对2284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5451%;弃权897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41%。
(九)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5411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268%;反对290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21%;弃权759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5411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268%;反对290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6921%;弃权759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12%。
股东广州市昊盟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黄展鹏、林卫云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十)审议通过《关于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137203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53%;反对2809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94%;弃权792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5469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406%;反对2809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6704%;弃权792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9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3729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82%;反对2810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95%;弃权701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5558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619%;反对2810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6708%;弃权701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73%。
(十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2.0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3735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00%;反对2795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0%;弃权659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5615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55%;反对2795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6672%;弃权659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73%。
12.02发行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37213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57%;反对2881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7%;弃权710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5479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430%;反对2881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6875%;弃权710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5%。
1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37068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10%;反对2996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54%;弃权740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533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084%;反对2996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7150%;弃权740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66%。12.0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总表决情况:
同意313750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50%;反对2587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4%;弃权709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5773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132%;反对2587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6175%;弃权709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2%。
12.05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3731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90%;反对2796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91%;弃权690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5583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679%;反对2796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6674%;弃权690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47%。
12.06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37199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52%;反对2850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07%;弃权755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15465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397%;反对2850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6801%;弃权755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2%。
12.07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3735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01%;反对2767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81%;弃权685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5617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60%;反对2767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6605%;弃权685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5%。
12.08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3735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01%;反对2562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16%;弃权889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5618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62%;反对2562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6116%;弃权889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22%。
12.09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
总表决情况:同意313745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4%;反对2458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83%;弃权888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5723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013%;反对2458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5868%;弃权888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19%。
12.10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3527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39%;反对2438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7%;弃权30935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854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3538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798%;反对2438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5820%;弃权30935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8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82%。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3719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51%;反对2906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26%;弃权702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15461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388%;反对2906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6937%;弃权702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76%。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3719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51%;反对2728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9%;弃权880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5461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388%;反对2728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6512%;弃权880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00%。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3718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46%;反对2740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73%;弃权882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5447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354%;反对2740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6541%;弃权882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05%。(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拟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3723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64%;反对2690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7%;弃权877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5502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486%;反对2690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6421%;弃权877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93%。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截至2025年3月
31日)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3755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66%;反对2280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26%;弃权965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4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5824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254%;反对2280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5443%;弃权965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03%。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3766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00%;反对2474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8%;弃权667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5928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502%;反对2474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5906%;弃权667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2%。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3748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44%;反对2415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9%;弃权902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5752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082%;反对2415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5765%;弃权902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53%。
以上议案五、议案七、议案十一、议案十三到议案十九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倪洁云律师、陈光为律师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
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