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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电路: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魏炜)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24 查看全文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魏炜)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本着恪尽职守、认真负责的态度,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魏炜,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中科技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美国西北大学访问学者。曾先后担任新疆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博士后、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副院长、无锡和

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创维数码控股有

限公司、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及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任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管理学教授、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23年12月,本人因所在工作院校对教师校外兼职的有关规定,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2次临时股东大会,12次董事会。报告期内,应到股东大会2次,本人实到2次;董事会应到11次,本人应

1到11次。本人对董事会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积极参与各议案讨论并提出

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年度,本人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充分了解情况、查阅相关资料后,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2023年3月12日,本人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涉及的

发行方案、预案、论证分析报告、可行性分析报告、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与填补回报措施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年3月29日,本人对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

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对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

金占用情况、利润分配方案、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募集资金使用专项报告、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3年4月7日,本人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3年6月1日,本人对公司2020年限售股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限售解除

条件成就、回购注销部分限售股及为子公司授信提供担保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3年6月28日,本人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涉及的

具体方案、上市及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协议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3年7月21日,本人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对子公司增资、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3年8月28日,本人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募集资金使用专项报告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售股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3年10月16日,本人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及

2022年限售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限售解除条件成就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在任职期内,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3年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任职期间能够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从专业角度客观地发表意见。报告期

2内,共出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5次。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23年度,本人利用现场会议以及日常交流等,对公司进行调查和了解,

并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充分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资料。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报告、经营情况等事项进行积极沟通,监督公司审计过程,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跟进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情况,重点关注关联交易、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股权激励计划限售期

解除条件成就等事项,仔细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报告期内,本人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无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在此,感谢公司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支持和配合,希望公司在董事会及管理层的领导下,继续保持稳健发展态势,以更好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3(本页无正文,为《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魏炜

2024年4月22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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