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39证券简称:明阳电路公告编号:2025-180
债券代码:123203债券简称:明电转02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明电转02”摘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明电转02”赎回日:2025年12月12日
2.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5年12月19日
3.“明电转02”摘牌日:2025年12月22日
4.“明电转02”摘牌原因:存续期内可转债全部赎回
一、“明电转02”基本情况
(一)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
1095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7月3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448.50万张
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00元,发行总额44850.00万元。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二)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4.48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3年7月19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明电转02”,债券代码“123203”。
(三)转股期限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明电转02”转股期限自2024年1月8日至2029年7月2日止。
(四)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4年1月8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为14.75元/股。
2024年5月7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明电转02”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下修正“明电转02”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明电转02”的转股价格由14.75元/股向下修正为12.09元/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为2024年5月8日。
2024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为:以现有总股本
29879416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方案公告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因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可转债转股等事项导致股本发生变动的,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明电转02”的转股价格由12.09元/股调整至11.89元/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为2024年5月30日。
2024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合计1109700股,以及回购注销10名原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28600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已于2024年7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1395700股的注销事宜。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明电转
02”的转股价格由11.89元/股调整至11.91元/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为
2024年7月12日。
22025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34396373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3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方案公告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因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可转债转股等事项导致股本发生变动的,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明电转02”的转股价格由
11.91元/股调整至11.78元/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为2025年5月30日。
2025年10月23日,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完成登记并上市流通,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明电转02”的转股价格由11.78元/股调整至11.74元/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为2025年10月23日。
2024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回购注销3名原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4500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025年3月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3名原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3900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025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25700股。公司已于2025年
10月3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
1109700股的注销事宜。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
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明电转02”的转股价格由11.74元/股调整至11.76元/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为2025年11月4日。
二、“明电转02”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3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明电转02”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20日,公司股票已满足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其中
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3日,已有2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明电转02”当期转股价格(11.74元/股)的130%(即15.2620元/股);2025年
11月4日至2025年11月20日,已有1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明电转02”当期转股价格(11.76元/股)的130%(即15.2880元/股)。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已触发“明电转02”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明电转02”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明电转02”赎回价格为100.44元/张(含税)。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4B:指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债券当年票面利率(1.0%);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5 年 7 月 3 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
回日(2025年12月12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为162天(算头不算尾)。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 IA=B×i×t/365=100×1.0%×162/365≈0.44 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44=100.44元/张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12月11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明电转02”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公告安排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通告“明电转
02”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明电转02”自2025年12月9日起停止交易。
3.“明电转02”自2025年12月12日起停止转股。
4.2025年12月12日为“明电转02”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
记日(2025年12月11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
的“明电转02”。本次赎回完成后,“明电转02”将在深交所摘牌。
5.2025年12月17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账户),2025年12月19日为赎回款到达“明电转02”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明电转02”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明电转02”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7.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Z电转 02。
四、“明电转02”赎回结果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截至2025年12月11日收市后,“明电转02”尚有9002张未转股,即本次赎回可转债数量为9002张,赎回价格为100.44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1.0%,且
5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核
准的价格为准,本次共计支付赎回款904160.88元(不含赎回手续费)。
五、“明电转02”摘牌安排
本次赎回为全部赎回,赎回完成后,已无“明电转02”继续流通或交易,“明电转02”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需摘牌。自2025年12月22日起,公司发行的“明电转02”(债券代码:123203)将在深交所摘牌。
六、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债券赎回结果报表。
特此公告。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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