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0证券简称:水羊股份公告编号:2026-033
债券代码:123188债券简称:水羊转债
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
份560259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截至2026年6月25日总股本392476833股剔除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的5602590股后的38687424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含税)=386874243股*1元÷10股=38687424.30元。若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
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本次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10股=38687424.30元÷392476833股×10股=0.985725元(保留到小数点后1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每股现金红利(含税)应以0.0985725元(保留到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计算。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
价-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985725元。
4、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水羊转债,债券代码:123188)
目前尚在转股期,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前,“水羊转债”已暂停转股,详见公司2026 年 6 月 2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水羊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1、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2、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3188,债券简称:水羊转债)
目前尚在转股期,公司总股本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发生了变化。公司已按照“现金分红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截至2026年6月25日,公司总股本为392476833股(含已回购的股份
5602590股)且公司可转债已于2026年6月26日起暂停转股。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
案及调整原则一致。
2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2026年6月25日总股本剔除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的5602590股后的38687424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期限在1个月(含1个月)以内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元;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元;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无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和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7月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6年7月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3年7月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一码通账号股东名称
119*******239湖南御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18*******906戴跃锋
319*******267长沙汀汀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19*******437长沙御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沙御投叁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519*******433
伙)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6月25日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本次实际派发现金分红
总金额÷总股本×10股=38687424.30元÷392476833股×10股=0.985725元(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每股现金红利(含税)应以0.0985725元(保留到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计算。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
价-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985725元。
3、“水羊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水羊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七、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长沙市岳麓区谷苑路390号品牌楼6层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欧丹青
4咨询电话:0731-85238868
咨询邮箱:ir@syounggroup.com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
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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