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1证券简称:华宝股份公告编号:2026-006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审议程序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关于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8380351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5995888元。母公司累计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达到实收股本的50%,2025年度不再提取。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136867013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093467912元。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持续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董事会提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6158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84764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如果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1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8006440073905600369528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83803516-296335413378987468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147525458136523979133846797
营业收入(元)133783419613567936201484627926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1136867013
未分配利润(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1093467912
计未分配利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否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523498000
现金分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55485190.3333
净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523498000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417896234
研发投入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10%
业收入的比例(%)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
□是□否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其他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累计研发投入金额均分别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以及3亿元,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合理性说明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合并财
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73940.08万元及276775.91万元,分别占对应年度公司总资产的比例为9.94%及37.68%,均低于公司总资产的50%。
四、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的意识,健全现金分红制度,保持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公司自上市以来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多年来坚持稳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为进一步响应国家政策倡导,提升公司投资价值,与广大投资者分享经营成果,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公司拟在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具体条件,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进行2026年度中期现金分红,现金分红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0%。
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下,制定在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的具体方案。
五、备查文件
(一)《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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