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5证券简称:欣锐科技公告编号:2026-021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
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流程
1、2023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1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3年12月19日,公司披露了《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1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5、2024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6、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7、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说明
1、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2人、预留
授予激励对象中2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公司将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06990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首次授予部分97090股,预留授予部分9900股);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2人、预留授予激励
对象中2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13510份股票期权全部注销(首次授予部分193410份,预留授予部分
20100份);
2、鉴于2025年度公司业绩未达到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2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触发值考核条件,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首次授予
第二个行权期和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注销”。
除上述离职人员需作废的限制性股票和需注销的股票期权,公司将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对应95421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对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第二个行权期对应190569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对应20675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对应41825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综上所述,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次合计作废1267950股限制性股票,合计注销2537450份股票期权。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和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部分激励对象由于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需予以作废、其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需予以注销。同时,因公司2025年业绩未达到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设定的触发值考核条件,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和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相应考核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股票期权予以注销。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
3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1267950股,注销股票期权共计2537450份,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和数量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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