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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锐科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地点、变更实施方式及延期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9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745证券简称:欣锐科技公告编号:2026-024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地点、变更实施方式及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欣锐科技”)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地点、变更实施方式及延期的议案》。同意“新能源车载电源自动化产线升级改造项目”增加全资子公司安徽欣锐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欣锐”)为实施主体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增加安徽省合肥市为实施地点;

募集资金实施方式增加向全资子公司增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7年6月30日。同意“新能源车载电源智能化生产建设项目(二期)”增加

安徽欣锐为实施主体,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增加安徽省合肥市为实施地点;募集资金实施方式由向全资子公司借款变更为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39号)批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37420103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6.3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59472341.99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0645830.33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38826511.66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37420103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1301406408.6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年6月29日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

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I10559 号)。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

1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募集资金承募集资金累项目名称实施主体号诺总额计投资金额新能源车载电源自动

120556.0012561.74欣锐科技

化产线升级改造项目新能源车载电源智能上海欣锐电控技术有限2化生产建设项目(二30834.003758.72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期)以下简称“上海欣锐”)

欣锐科技、上海欣锐、武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342327.868857.64汉欣锐技术有限公司(以建设项目下简称“武汉欣锐”)

4补充流动资金40164.8040214.00欣锐科技

合计133882.6665392.10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地点、变更实施方式及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新增实施主体和地点、变更实施方式及延期的原因

为满足募投项目实施的需求,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建设,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募投项目“新能源车载电源自动化产线升级改造项目”拟新增实施主体和地点、新增实施方式及延期;“新能源车载电源智能化生产建设项目(二期)”拟新增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变更实施方式。本次事项有利于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置,同时降低经营成本,提高公司运营及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实施

2效果。通过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由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变更为向

全资子公司增资,公司可直接将资金注入全资子公司上海欣锐和安徽欣锐,增强资本实力,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财务风险,为持续发展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二)本次事项具体情况

1、本次新增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公司拟新增全资子公司安徽欣锐作为“新能源车载电源自动化产线升级改造项目”“新能源车载电源智能化生产建设项目(二期)”的实施主体。详情如下:

项目名称新增前实施主体新增后实施主体新能源车载电源自动化

欣锐科技欣锐科技、安徽欣锐产线升级改造项目新能源车载电源智能化

上海欣锐上海欣锐、安徽欣锐

生产建设项目(二期)

2、安徽欣锐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欣锐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24MAK0XFQQ23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同大镇合庐产业新城临圣路与卓越路路交口东南侧1号

法定代表人:吴壬华

注册资本:贰仟万圆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股权结构: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汽车零部件研

3发;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3、本次新增实施地点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新增安徽省合肥市为“新能源车载电源自动化产线升级改造项目”“新能源车载电源智能化生产建设项目(二期)”的实施地点。详情如下:

项目名称新增前实施地点新增后实施地点新能源车载电源自动化

广东省深圳市广东省深圳市、安徽省合肥市产线升级改造项目新能源车载电源智能化

上海市上海市、安徽省合肥市

生产建设项目(二期)

4、本次实施方式变更的基本情况

“新能源车载电源自动化产线升级改造项目”募集资金实施方式拟新增向全

资子公司增资的方式实施,增资后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

“新能源车载电源智能化生产建设项目(二期)”募集资金实施方式拟由向全资子公司借款变更为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其中公司已借款给全资子公司的募集资金将以债权转为股权的形式进行增资,尚未借出的募集资金将以现金的形式进行增资,增资后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详情如下:

项目名称变更前实施方式变更后实施方式

新能源车载电源自动化欣锐科技直接实施、欣锐科技直接实施产线升级改造项目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新能源车载电源智能化向全资子公司借款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生产建设项目(二期)

5、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新能源车载电源自动化产线升级改造项目”受实际执行过程中订单增加,

4产线排产节奏紧凑的影响,技改实施进度有所放缓,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对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即预计完成的时间由2026年6月30日延长至2027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募投项目,公司将根据实际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新能源车载电源自动化产线升级改造项目”募集资金存放和在账情况如下:

项目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专户余额(万元)备注新能源车载电源自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动化产线升级改造7559031859108681283.57活期存款深圳华润城支行项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新能源车载电源自动化产线升级改造项目”募集资金用于理财金额为7230.00万元。

6、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本次延期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公司结合项目建设进度,统筹调度、精准管控,全力保障项目按期完工。通过动态跟踪投产情况,加强对募集资金监管,定期核查项目进度,评估资金使用情况,保障募集资金使用的合规高效,确保项目按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四、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使用,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欣锐将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项账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签订四方监管协议,董事会拟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实施监管,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5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地点、变更实施方式及延期对公司

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地点、变更实施方式及延期是根据募投项

目实施情况及自身发展战略而作出的审慎决定,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实施效果,符合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2026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地点、变更实施方式及延期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地点、变更实施方式及延期是公司根据业务发展规划

及项目实际开展需要而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实施效果,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地点、变更实施方式及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地点、变更实施方式及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和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的需要所做出的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升募投项目的实施效果,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变更实施方式及延期事项无异议。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6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2.《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地点、变更实施方式及延期的核查意见》特此公告。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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