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5证券简称:欣锐科技公告编号:2026-036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7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1、2026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2026年4月29日至2026年5月8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激励计划拟激励
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6年5月12日,公司披露《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6年5月19日,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6年7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激励计划,有4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将前述人员原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在本激励计划的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00人调整为192人。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授予事项的内容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调整合法、有效。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授权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
价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3、《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