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
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6〕第66号
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30日,你公司披露《2025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3500万元至45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为4000万元至5000万元。
2026年4月23日,你公司披露《2025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修正后预计2025年度净利润为2300万元至2800万元,扣非后净利润为-1600万元至-1300万元。2026年4月28日,你公司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
7180.97万元,扣非后净利润为-1764.85万元。你公司前期
披露的业绩预告不准确。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5年修订)》第1.4条、第5.1.1条、第6.2.1条的规定。
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1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
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6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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