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6证券简称:汉嘉设计公告编号:2025-082
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1、2025年10月14日,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嘉设计”或“公司”)三级控股子公司苏州小守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守环境”)以其对苏州纳故的应收账款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苏州高新支行”)签订《保理 e融无追索权保理合同》(编号321002025001688326),融资金额120万元,使用期限2025年10月14日到2026年10月12日。
根据上述《保理 e融无追索权保理合同》,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伏泰科技”)、沈刚和何尉君夫妇与农业银行苏州高新支行签订
相应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32100520240021939),所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6750万元,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24年10月17日起至2027年10月16日止。
2、2025年10月15日,吴江伏泰以其对苏州纳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纳故”)的应收账款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苏州高新支行”)签订《无追索权保理合同》(编号321002025001389177),融资金额184万元,使用期限2025年10月15日到
2026年10月9日。
根据上述《保理 e融无追索权保理合同》,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
1公司(以下简称“伏泰科技”)、沈刚和何尉君夫妇与农业银行苏州高新支行签订
相应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32100520240021939),所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6750万元,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24年10月17日起至2027年10月16日止。
(二)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13日、2024年12月30日、2025年8月27日、
2025年9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增加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2025年度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为不超过人民币86000万元(不包含在本次董事会前已经签订的担保合同额度)。在前述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同类担保对象(包括未来期间新增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14日、2024年12月30日、2025年8月28日和2025年9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关于增加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在上述预计额度范围内,无需履行其他决策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纳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MA1P39H19C
住所:苏州高新区培源路1号软件大厦5号楼-8-802
注册资本:1214.28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沈刚
2主营业务:环保类设备的研发,销售,安装和维修维护
股权结构: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83.53%的控股子公司。
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苏州纳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12月31日2025年6月30日
项目(经审计)(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60658.0365807.32
负债总额47752.5451901.50
净资产12905.4913905.82
资产负债率78.72%78.87%
2024年2025年1-6月
项目(经审计)(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51104.4720219.85
利润总额2793.581200.60
净利润2608.461195.31经查询,苏州纳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伏泰科技、沈刚和何尉君分别与农业银行苏州高新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农业银行苏州高新支行
保证人:伏泰科技、沈刚和何尉君
被担保人(债务人):苏州纳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被担保最高债权额:人民币6750万元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3、担保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
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4、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自2024年10月17日起至2027年10月16日止。
5、保证期间:主合同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
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9.36%。子公司(含孙公司)间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092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50.83%。本公司及子公司(含孙公司)不存在为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不存在为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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