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7证券简称:锐科激光公告编号:2025-053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科激光”或“公司”)
于2025年11月21日10:00以通讯会议形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正兵先生召集并主持。通知已于2025年11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公司现有董事9人,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锐科激光董事长年度及任期考核表的议案》。
为明确公司董事长的绩效考核目标,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公司经营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的全面实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长薪酬绩效考核相关方案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订了董事长年度(2025年)及
任期(2025-2027年)考核表。
年度考核(2025年):公司董事长的年度考核坚持战略和目标导向,坚持聚焦主责主业,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将市值管理纳入到年度重点工作考核项。
主要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完成情况、年度重点工作、党建工作、综合测评、约束
扣分项目五个维度进行。其中,公司经营业绩考核占比40%,年度重点工作考核占比30%,党建工作考核占比20%,综合测评占比10%,约束扣分项目不占权重。
任期考核表(2025-2027年):任期考核内容包括经营指标和任期内年度考评情况。其中经营类指标包含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经济增加值等;任期内年度考评情况得分按照任期三年每年的考核得分分别乘以33%、
33%、34%的权重计算。
1董事陈正兵先生为本议案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锐科激光经理层成员两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订了经理层成员《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2025年)、《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
(2024-2027年)、《聘任协议书》(2024-2027年)。董事闫大鹏先生、陈星星先生、汪伟先生为本议案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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