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7证券简称:锐科激光公告编号:2026-046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
1日11:30以通讯会议形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
司董事长陈星星先生召集并主持。通知已于2026年8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8名,实际参加董事8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因工作调整,陈星星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去总经理职务后,陈星星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因工作调整,邓先琨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职务。辞去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职务后,邓先琨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审议通过,同意聘任邓先琨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总经理暨总经理代为履行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职责的公告》。
2.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总经理代为履行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职责的议案》。
1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
全体董事审议通过,在新任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到任前,由公司总经理邓先琨先生临时代为履行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职责。代行期间,邓先琨先生承担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相应的法律责任;代行期限至公司聘任新任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之日止,且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总经理暨总经理代为履行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职责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日
附件:
2邓先琨先生个人简历邓先琨,198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2010年7月至2021年11月,历任中国航天三江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处会计、主任科员、一级主管、副处长、处长。2021年11月至2023年2月,任湖北三江航天险峰电子信息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现任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代行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兼任无锡锐科光纤激光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湖北智慧光子技术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邓先琨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6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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