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7 证券简称:锐科激光 公告编号:2026-050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为保障董事会正常运作,健全董事会决策机制,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8 日披露了《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示性公告》,经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1%以上的控股股东中国航天三江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并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邓先琨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14 日
附件邓先琨先生个人简历邓先琨,198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2010 年 7 月至 2021 年 11 月,历任中国航天三江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处会计、主任科员、一级主管、副处长、处长。2021 年 11 月至 2023 年 2 月,任湖北三江航天险峰电子信息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现任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代行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兼任无锡锐科光纤激光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湖北智慧光子技术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邓先琨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2,6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