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F001
免責聲明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股票發行人現金股息公告發行人名稱寧德時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號03750多櫃檯股份代號及貨幣不適用相關股份代號及名稱不適用公告標題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之中期股息公告日期2025年7月30日公告狀態新公告股息信息
股息類型中期(半年期)股息性質普通股息財政年末2025年12月31日宣派股息的報告期末2025年6月30日
宣派股息 每10 股 10.07 RMB股東批准日期2025年4月8日香港過戶登記處相關信息
派息金額及公司預設派發貨幣 每10 股 11.04 HKD
匯率 1 RMB : 1.0966HKD除淨日2025年8月12日
為符合獲取股息分派而遞交股份過戶16:30文件之最後時限2025年8月13日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之日期由2025年8月14日至2025年8月19日記錄日期2025年8月19日股息派發日2025年9月15日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樓股份過戶登記處及其地址
1712–1716號鋪
灣仔香港代扣所得稅信息
適用於宣派股息的預扣稅明細(包括股東類型和適用稅率)如下表所示。
股息所涉及的代扣所得稅此外,對高於10%低於20%稅率的協定國家居民,扣繳義務人派發股息紅利時應按協定第 1 頁 共 2 頁 v 1.1.1EF001
實際稅率扣繳個人所得稅,無需辦理申請審批事宜。
對內地企業投資者通過滬港通投資香港聯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H股公司不代扣股息紅利所得稅款,應納稅款由企業自行申報繳納。其中,內地居民企業連續持有H股滿12個月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依法免征企業所得稅。
對內地企業投資者通過深港通投資香港聯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H股公司不代扣股息紅利所得稅款,應納稅款由企業自行申報繳納。其中,內地居民企業連續持有H股滿12個月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依法免征企業所得稅。
股東類型稅率有關代預扣所得稅之更多補充(如適用)非個人居民(非中國內地登記地址)10%境外居民個人股東根據其居民身份所屬國家與中國簽署的稅收協定及
內地和香港(澳門)間稅收安排的規定非個人居民(非中國內地登記地址)10%低於10%稅率的協定國家居民,扣繳義務人可代為辦理享受有關協定
待遇申請,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批准後,對多扣繳稅款予以退還非個人居民(非中國內地登記地址)20%沒有稅收協定國家居民及其他情況非居民企業(非中國內地登記地址) 10% 境外H股非居民企業股東個人居民(中國內地登記地址)20%內地個人投資者通過滬港通投資香
港聯交所上市H股取得的股息紅利居民企業(中國內地登記地址)20%內地證券投資基金通過滬港通投資香港聯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個人居民(中國內地登記地址)20%內地個人投資者通過深港通投資香
港聯交所上市H股取得的股息紅利居民企業(中國內地登記地址)20%內地證券投資基金通過深港通投資香港聯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
發行人所發行上市權證/可轉換債券的相關信息
發行人所發行上市權證/可轉換債券不適用其他信息其他信息不適用發行人董事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成員包括董事長兼執行董事曾毓群先生;執行董事潘健先生、李平先生、周佳先生、歐陽楚英博士及趙豐剛先生;及獨立非執行董事吳育輝博士、林小雄先生及趙蓓博士。
第 2 頁 共 2 頁 v 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