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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时代: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3-10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750证券简称:宁德时代公告编号:2026-011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分红人民币69.57元(含税)。2025年度,公司不实施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包括年度现金分红及特别现金分红,合计派发的

现金分红总额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旨在积极响应相关政策导向,切实回馈广大投资者。但需特别提示,本次分红方案不代表公司未来每年度均会按此固定比例进行分红。鉴于公司目前仍处于产业快速发展阶段,未来的资本开支具有不确定性,未来年度的分红方案将依据届时具体情况进行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预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另行发布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明确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等分派信息,敬请投资者留意相关公告。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以下简称“本预案”)尚需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本预案基本情况

(一)2025年经营情况与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情况

1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所实

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2201281767.84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0168515.00元后,截至期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74628836529.85元;2025年度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70414214460.50元,按照相同规则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0168515.00元后,截至期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42611687473.64元。

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 4563868956股(包含 A股总股本 4407953656股及 H 股总股本 155915300 股),其中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为31982306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因此,本次可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4531886650股。

(二)本预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始终秉持着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经营成果的理念。在综合考虑业务发展、财务状况及资金规划等因素,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出本预案如下:

1、年度现金分红:拟以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的20%即14440256353.57元作为分配额实施年度现金分红;

2、特别现金分红:为积极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5〕10号)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的相关精神和要求,在上述年度现金分红的基础上,拟以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即

21660384530.35元作为分配额实施特别现金分红。

综上,公司拟以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50%即36100640883.92元作为分配额实施年度现金分红及特别现金分红,扣除

公司已分派的中期现金分红4568434565.75元,因此,本次剩余待分配的年度现金分红及特别现金分红金额为31532206318.17元,即以可参与分配的股本45318866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分红人民币69.57元(含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简称“现金分红分

2配比例”,其中包括年度现金分红人民币21.78元及特别现金分红人民币47.79元)。

本次现金分红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 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 H股股东支付。H股股息折算之实际金额,将按公司董事会审议本预案前一个交易日

(2026年3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的中间价(1港元兑人民币 0.88253元)计算,因此,每 10股 H股应付股息金额为 78.83港元(含税)。

2025年度,公司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若自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或已回购股份数量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三)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及股份回购情况

1、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分红人民币10.07元(含税)。本次现金分红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 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 H股股东支付(每 10 股 H 股应付中期股息金额为 11.04港元,含税)。本公司于 2025年 8月 20日向全体 A股股东、

2025年 9月 15日向全体 H股股东派发了 2025 年中期分红。此次中期分红以股权登记日所载的公司总股本 4559310331股(其中 A股总股本为 4403395031股,H 股总股本为 155915300 股)剔除 A 股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22632510股后的股本453667782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分

红人民币10.07元(含税)。综上,本次中期分红合计派发现金人民币

4568434565.75元。

加上本次拟派发的现金分红总额31532206318.17元,2025年度累计派发的现金分红总额为36100640883.92元,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

2、2025年4月7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40亿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含本数)的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部分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

3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基于前述情况,公司于2025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4385504687.90元(不包括交易费用)。

3、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合计为40486145571.82元,

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6.07%。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36100640883.9225372441789.8322060006114.97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72201281767.8450744681583.9844121248342.63

东的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22146580786.7918606755987.8418356108444.71

营业收入(元)423701833886.93362012553688.73400917044882.88合并报表本年度末

累计未分配利润174628836529.85

(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

末累计未分配利润142611687473.64

(元)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是整会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现金分红总额83533088788.72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0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55689070564.82

平均净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现金分红及回83533088788.72

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研发投入总额59109445219.34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4.98%

4累计研发投入总额

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否

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

1、上表中2023年度、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以“权益分派实施时每10股分配额*(可参与分配股本/10)”计算;

2、上表中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包括公司已实施完毕的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所派发

的现金分红4568434565.75元以及本预案拟派发的现金分红31532206318.17元。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83533088788.72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本预案合理性说明

本预案中的现金分红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本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

四、其他重要说明和风险提示

(一)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实施,尚存在

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包括年度现金分红及特别现金分红,合计派

发的现金分红总额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旨在积极响应相关政策导向,切实回馈广大投资者。但需特别提示,本次分红方案不代表公司未来每年度均会按此固定比例进行分红。鉴于公司目前仍处于产业快速发展阶段,未来的资本开支具有不确定性,未来年度的分红方案将依据届时具体情况进行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三)本预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另行发布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明确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等分派信息,敬请投资者留意相关公告。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特此公告。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9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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