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2证券简称:隆利科技公告编号:2026-005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3月3日(周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3月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3日9:15-2026年3月3日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建盛路1号隆利科技广场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新理
6、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8人,代表股份989261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293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982648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004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3人,代表股份6613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94%。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4人,代表股份40661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9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34047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0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3人,代表股份6613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94%。
3、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现场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现场会议。广东
华商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见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865928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7302%;反对
251896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2546%;弃权1500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152%。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3799270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3.4362%;反对251896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6.1949%;弃权
15000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368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的同意股数达到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获得通过。
2.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865928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7302%;反对
261296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2641%;弃权560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57%。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3799270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3.4362%;反对261296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6.4261%;弃权
5600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37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的同意股数达到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获得通过。
3.0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865928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7302%;反对
251296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2540%;弃权1560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158%。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3799270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3.4362%;反对251296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6.1802%;弃权
15600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383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的同意股数达到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获得通过。
4.00、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7705683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7596%;反对
219496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2241%;弃权1600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163%。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3830670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4.2084%;反对219496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5.3981%;弃权
1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0.3935%。
李燕女士、庄世强先生、刘俊丽女士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激励对象,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的同意股数达到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获得通过。
5.00、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7705683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7596%;反对
219496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2241%;弃权1600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163%。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3830670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4.2084%;反对219496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5.3981%;弃权
16000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3935%。
李燕女士、庄世强先生、刘俊丽女士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激励对象,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的同意股数达到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获得通过。
6.0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7706083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7600%;反对
219496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2241%;弃权1560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159%。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3831070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4.2182%;反对219496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5.3981%;弃权
15600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3837%。
李燕女士、庄世强先生、刘俊丽女士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激励对象,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的同意股数达到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获得通过。
四、律师鉴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刘从珍律师、李英杰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