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2证券简称:隆利科技公告编号:2025-068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
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产生
了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与职工代表会议选举产生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等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非独立董事:吴新理先生(董事长)、李燕女士、陈志君先生
2、独立董事:段礼乐先生、谭胜先生(会计专业人士)、钱可元先生
3、职工代表董事:庄世强先生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以上7名成员(简历详见附件)组成,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均具备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独立董事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且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在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无异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1、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吴新理先生(主任委员)、李燕女士和钱可元先生
2、提名委员会委员:段礼乐先生(主任委员)、钱可元先生和吴新理先生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钱可元先生(主任委员)、谭胜先生和庄世强先生
4、审计委员会委员:谭胜先生(主任委员)、段礼乐先生、陈志君先生
上述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过半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谭胜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聘任情况
1、总经理:吴新理先生
2、副总经理:李燕女士、刘俊丽女士
3、财务总监:韩婷女士
4、董事会秘书:刘俊丽女士
5、证券事务代表:李姝涵女士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财务总监聘任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秘书刘俊丽女士、证券事务代表李姝涵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
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
四、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联系电话:0755-28111336
传真号码:0755-29819988
邮箱:longli@blbgy.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高峰社区鹊山路光浩工业园 G 栋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109
五、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本次董事会换届完成后,庄世强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仍在公司担任职工代表董事。其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公开承诺,其离任高级管理人员后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庄世强先生在任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勤勉尽责、忠实诚信,积极履行职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对其在任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特此公告。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9日附件:简历
1、吴新理
吴新理先生,出生于1975年1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2007年8月创立隆利科技有限,曾任隆利科技有限副总经理、隆利科技董事兼总经理;2015年7月至今任欣盛杰投资监事;2022年12月至今任隆利科技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目前,吴新理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38750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08%,吴新理先生与吕小霞女士为夫妻关系,吕小霞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4047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2.57%,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未通过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2、李燕
李燕女士,出生于1981年9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深圳市伏特电子有限公司品质部组长、深圳市高科光电有限公司经理助理、隆利科技有限
生产部副经理、生产部经理、监事;2016年4月至今任隆利科技董事兼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李燕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359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除此之外,未通过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3、陈志君陈志君先生,出生于1974年3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曾任深圳普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主任会计师、深圳市风向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隆利科技财务总监。2021年1月至今任隆利科技投资信息总监。2022年12月至今任隆利科技董事。
截至目前,陈志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4、段礼乐
段礼乐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师;2014年9月至今任深圳大学法学院教师;2019年12月至今任
北京市东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2020年12月至今任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2022年11月至今任蘅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2月至今任隆利科技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段礼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5、谭胜谭胜先生,出生于1969年1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注
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曾任山东纺织工学院科员、中国银行青岛市北支行科员、深圳正风利富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深圳中洲会计师事务所总经理助理、深圳金正会计师事务
所主任会计师、平谷地产发展(大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团队长,深圳长基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监事;2022年12月至今任隆利科技独立董事;2023年8月至今任点星资讯(东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5年3月至今任清洛蓝食品科技(广东)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谭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6、钱可元
钱可元先生,1957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江南大学教师、无锡郊区工业技术研究所技术开发部主任、航天科技康惠半导体(惠州)
有限公司开发部经理、西门子真空开关管(无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无锡市电子仪表工业
公司总工程师、清华大学集成光电子学国家重点实验室访问学者、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深圳市联诚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信息学部研究员、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亦光芯(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北京青熠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3月至今任清华大学
深圳国际研究生院研究员;2020年12月至今任华毅瀛飞(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10月至今任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2月至今任江苏博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月至今任深圳市方腾光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12月至今任隆利科技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钱可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7、庄世强
庄世强先生,出生于1983年1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鸿邦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工程师、深圳市埃特电子有限公司工程主管、深圳市美铠光学科技
有限公司董事、隆利科技有限研发主管、隆利科技有限副总经理;2016年4月至今任隆利科技董事兼副总经理;2021年9月至今任隆圆泰执行董事。
截至目前,庄世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129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除此之外,未通过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8、刘俊丽
刘俊丽女士,出生于1981年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厦门大学硕士。曾任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研究部研究员、论坛部副总监、论坛部总监、深圳市安邦信电子有限
公司董事会秘书、战略中心总监;2016年2月至今任隆利科技董事会秘书;2016年9月至今任隆利科技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刘俊丽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359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除此之外,未通过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担任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9、韩婷
韩婷女士,出生于1986年10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项目经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经理、深圳市知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合伙人、深圳德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规风控负责人。2024年7月至今任隆利科技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韩婷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韩婷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10、李姝涵
李姝涵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7年12月至今任隆利科技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目前,李姝涵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