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3证券简称:爱朋医疗公告编号:2025-041
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8月5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8月5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5日9:15至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1188号3号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凝宇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1-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92人,代表股份451574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825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375254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770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8人,代表股份76319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548%。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8人,代表股份17140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9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1400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4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7人,代表股份5739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54%。
3、公司董事及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君澜律师
事务所的律师参加并见证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议案名称:《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审议通过。根据本议案总表决情况,王凝宇先生、张智慧先生、王利仲先生、李浩然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逐项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1.01《选举王凝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46687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18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225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4934%。
-2-1.02《选举张智慧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46657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11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2224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3180%。
1.03《选举王利仲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46681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16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224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4578%。
1.04《选举李浩然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46371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48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938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6494%。
2、议案名称:《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审议通过。根据本议案总表决情况,孔祥勇先生、侯利阳先生、陶宏迅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逐项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2.01《选举孔祥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46361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45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928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5911%。
2.02《选举侯利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4637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8.847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938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6489%。
2.03《选举陶宏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46371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48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938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6494%。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审议通过。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091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50%;反对4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0%;弃权24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86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810%;
反对4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78%;弃权
24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4212%。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制度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制度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修订,股东会对本议案的子议案逐项表决审议-4-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议案4.01《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审议结果:审议通过。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050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31%;反对4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8%;弃权57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71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599%;
反对4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937%;弃权
57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3.3464%。
议案4.02《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审议结果:审议通过。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050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31%;反对4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2%;弃权57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71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599%;
反对4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62%;弃权
57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3.3639%。
议案4.03《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7月)》
审议结果:审议通过
-5-总表决情况:
同意45050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38%;反对4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2%;弃权57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74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774%;
反对4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62%;弃权
57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3.3464%。
议案4.04《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
审议结果: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085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13%;反对4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2%;弃权22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24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193%;
反对4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62%;弃权
22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3045%。
议案4.05《关联交易制度(2025年7月)》
审议结果: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050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38%;反对4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2%;弃权57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6-同意16074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774%;
反对4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62%;弃权
57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3.3464%。
议案4.06《对外投资制度(2025年7月)》
审议结果: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050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29%;反对4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1%;弃权57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70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541%;
反对4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995%;弃权
57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3.3464%。
议案4.07《对外担保制度(2025年7月)》
审议结果: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050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36%;反对4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4%;弃权57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73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716%;
反对4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820%;弃权
57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3.3464%。
议案4.0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7月)》
-7-审议结果: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0525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78%;反对4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2%;弃权5556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92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824%;
反对4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62%;弃权
5556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3.2415%。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金剑律师、何梦琪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
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