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5证券简称:华致酒行公告编号:2025-037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31087.4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9.85%;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及公司下属全资
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属
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的进展,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在公司已审议通过的提供担保额度范围之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一、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审议及进展情况
(一)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审议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部分前期担保额度暨新增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公司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江苏中糖德和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中糖”)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鼓楼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申请总敞口额度各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部分前期担保额度暨新增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二)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近日,公司与江苏银行签订了《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江苏中糖与该银行签订的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最高债权金额为9000万元。
公司与浦发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江苏中糖与该银行签订的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最高债权金额为
9000万元。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之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江苏中糖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还贷款能力,业务和财务风险可控。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
1.保证人: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3.债务人:江苏中糖德和经贸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自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6.保证范围: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
1.保证人: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3.债务人:江苏中糖德和经贸有限公司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
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6.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
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主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三、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31087.4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85%;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及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
3.《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