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55证券简称:华致酒行公告编号:2026-019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通州区外郎营村北2号院32号楼三层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向东先生。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及其持有的股份情况《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其中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会议出席情况授权代表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及股东授权代表会议的股东人数64559
代表股份数(股)294819486138149240156670246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72.3128%33.8850%38.4278%
份总数的比例
注:(1)“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指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本总数剔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总数,下同。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416798400股,其中回购专用账户中有股份9098096股,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故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07700304股。
(2)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会议的股东中有3名为出席现场会议的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其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以网络投票方式参与了投票。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其中会议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会中小股东议的中小股东人数58256
代表股份数(股)32194868692402350246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0.7897%0.2132%0.5765%
总数的比例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以现场或线上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独立董事在
本次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4.本次股东会听取了《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反对弃权表决结果股数占比(%)股数(股)占比(%)股数(股)占比(%)
(股)
所有出席股东29436140699.8446%4349800.1475%231000.0078%
其中:中小股东276140685.7716%43498013.5109%231000.7175%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通过。
(二)《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反对弃权表决结果股数占比(%)股数(股)占比(%)股数(股)占比(%)
(股)
所有出席股东29437140699.8480%4349800.1475%131000.0044%
其中:中小股东277140686.0823%43498013.5109%131000.4069%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通过。
(三)《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反对弃权表决结果股数占比(%)股数(股)占比(%)股数(股)占比(%)
(股)
所有出席股东29436140699.8446%4349800.1475%231000.0078%
其中:中小股东276140685.7716%43498013.5109%231000.7175%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通过。《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四)《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反对弃权表决结果股数占比(%)股数(股)占比(%)股数(股)占比(%)
(股)
所有出席股东29436920699.8473%4371800.1483%131000.0044%
其中:中小股东276920686.0139%43718013.5792%131000.4069%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通过。
(五)《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反对弃权表决结果股数占比(%)股数(股)占比(%)股数(股)占比(%)
(股)
所有出席股东29437140699.8480%4349800.1475%131000.0044%
其中:中小股东277140686.0823%43498013.5109%131000.4069%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通过。
(六)《2026年度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反对弃权表决结果股数占比(%)股数(股)占比(%)股数(股)占比(%)
(股)
所有出席股东29404030699.7357%7540800.2558%251000.0085%
其中:中小股东244030675.7980%75408023.4224%251000.7796%《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通过。
(七)《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反对弃权表决结果股数占比(%)股数(股)占比(%)股数(股)占比(%)
(股)
所有出席股东29436120699.8446%4349800.1475%233000.0079%
其中:中小股东276120685.7654%43498013.5109%233000.7237%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通过。
(八)《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反对弃权表决结果股数占比(%)股数(股)占比(%)股数(股)占比(%)
(股)
所有出席股东29435720699.8432%4371800.1483%251000.0085%
其中:中小股东275720685.6412%43718013.5792%251000.7796%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通过。
(九)《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反对弃权表决结果股数占比(%)股数(股)占比(%)股数(股)占比(%)
(股)
所有出席股东29436140699.8446%4349800.1475%231000.007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其中:中小股东276140685.7716%43498013.5109%231000.7175%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通过。
(十)《关于修订<投资决策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反对弃权表决结果股数占比(%)股数(股)占比(%)股数(股)占比(%)
(股)
所有出席股东29436140699.8446%4349800.1475%231000.0078%
其中:中小股东276140685.7716%43498013.5109%231000.7175%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通过。
(十一)《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反对弃权表决结果股数占比(%)股数(股)占比(%)股数(股)占比(%)
(股)
所有出席股东29404520699.7374%7509800.2547%233000.0079%
其中:中小股东244520675.9502%75098023.3261%233000.7237%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通过。
(十二)《关于修订<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反对弃权《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股数占比(%)股数(股)占比(%)股数(股)占比(%)
(股)
所有出席股东29436140699.8446%4349800.1475%231000.0078%
其中:中小股东276140685.7716%43498013.5109%231000.7175%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通过。
(十三)《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反对弃权表决结果股数占比(%)股数(股)占比(%)股数(股)占比(%)
(股)
所有出席股东29436120699.8446%4351800.1476%231000.0078%
其中:中小股东276120685.7654%43518013.5171%231000.7175%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通过。
(十四)《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反对弃权表决结果股数占比(%)股数(股)占比(%)股数(股)占比(%)
(股)
所有出席股东29436140699.8446%4349800.1475%231000.0078%
其中:中小股东276140685.7716%43498013.5109%231000.7175%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通过。
上述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若存在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帅女士、喻成源女士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会。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