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5证券简称:华致酒行公告编号:2025-040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接受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接受关联担保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概述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致精品酒水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致精品”)现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总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具体金额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期限为12个月,在综
合授信额度内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票据、保函、信用证等有关业务。公司拟对华致精品申请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1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被担保担保额度占担保方方最近截至目本次新是否担保被担上市公司最持股比一期资前担保增担保关联方保方近一期净资例产负债余额额度担保产比例率华致
公司100%59.99%18000100003.42%否精品
合计18000100003.42%-上述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事项可豁免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二、接受关联担保概述
1.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敞口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17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为12个月。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票据、保函、信用证等有关业务。以上拟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最高担保金额申请授信单位授信金融机构关联担保方(万元)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17000华泽集团有限公司限公司成都分行
合计17000-
2.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
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可循环使用。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
3.关联方华泽集团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总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000万元
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构成关联担保。华泽集团本次为公司提供担保不收取担保费,也不要求公司提供反担保。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7.2.17条,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
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因此,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公司名称华致精品酒水商贸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2-09-12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0005857790209住所拉萨市金珠西路158号世通阳光新城2幢3单元6楼1号
法定代表人杨武勇预包装食品(酒精饮料、非酒精饮料、茶(不包含茶饮料))批发;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家用电器、照相器材、化工产品(不含危化品)、金属材料及装饰材料、服装、机械经营范围
电子产品的批发及零售;提供企业管理、市场营销、酒类
科技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全资子公司
2024年度/2024年122025前三季度/2025年
项目
月31日(经审计)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231691.38135083.51主要财务数据(单负债总额165296.0781041.62位:万元)
净资产66395.3154041.89
营业收入365474.14159771.59
净利润-4194.26-12353.42
公司持有华致精品100%股权,该子公司无外部信用等级股权关系评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方基本情况公司名称华泽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吴其融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3400770482288C住所迪庆州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
项目投资;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金属材料、矿产品经营范围的购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华泽集团持有公司3184002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7.64%;且该公司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吴向东先生关联关系控制,且吴其融先生为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华泽集团为公司关联方。
五、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保证人: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华泽集团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保证范围: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延迟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担保协议需在本次担保额度审批通过后一年内签署,否则需重新审批该额度。具体授信品种、金额、起止日期、担保方式及范围等以银行与公司最终签订的书面文件为准,担保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
六、交易的定价依据
公司关联方华泽集团为公司提供担保是银行对企业的要求,公司无需向关联方支付对价,也不存在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条件,为公司日常经营提供了融资渠道,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
七、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接受关联担保为公司银行融资提供了便利,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八、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审议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担保的议案》,同意将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九、审计委员会意见经审议,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公司对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担保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十、董事会意见公司本次为华致精品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担保是为了更好地
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及发展规划需要,担保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之内,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目前,公司及上述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还贷款能力,业务和财务风险可控。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担保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
十一、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担保之外,公司与华泽集团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累计40.08万元。
十二、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27167.4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61%,均为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及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本次担保额度审议通过后,公司累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4268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5.20%,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0.06%。
十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