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罗博
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博特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证上〔2023〕93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罗博特科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罗博特科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分行开立的账号为
480676847365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2023年无该部分资金使用情况。因此,本核
查意见仅涉及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具体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58号),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上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1.56元,共计募集资金4312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405.66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7714.34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516.7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5197.6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万元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35197.63
项目投入 B1 36206.07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1249.40
补充流动资金 B3 -
项目投入 C1 -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0.42
补充流动资金 C3 241.38
项目投入 D1=B1+C1 36206.07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249.82
补充流动资金 D3=B3+C3 241.38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 0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0
差异 G=E-F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单位:元募集资金余公司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备注额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公司81120010126004394630已注销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招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公司5129071876101020已注销司苏州相城支行罗博特科智能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20010140004650030已注销
技南通有限公司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
合计--0-
注:经公司2023年1月4日总裁办公会审议同意,募集资金余额240.96万元及后续利息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3年3月完成补流,实际补充流动资金241.38万元,并完成了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1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612083.30元。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事项业经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鉴证报告》(天健审〔2019〕1750号)。以上资金于2019年4月24日置换完毕。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3年度
编制单位: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3120.0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0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6206.07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是否已变更调整后截至期末截至期末项目可行性募集资金本年度项目达到预定本年度实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项目(含部投资总额累计投入金额投资进度(%)是否发生承诺投资总额投入金额可使用状态日期现的效益预计效益分变更)(1)(2)(3)=(2)/(1)重大变化
工业4.0智能装
否25704.2125704.21026576.57103.392021年1月31日143.28否否备生产项目
工业4.0智能装
否9493.429493.4209629.50101.432021年10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否备研发项目合计-35197.6335197.63036206.07--143.28--公司于2020年3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工业4.0智能装备生产项目”的建设完成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工业4.0智能装备研发项目”的建设完成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公司于2021年2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工业4.0智能装备研发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期限延长至2021年10月31日;
工业4.0智能装备生产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系罗博特科智能科技南通有限公司自2023年二季度起才独立对外承接设备销售订单,2023年已经实现盈利但尚未达到规模效应,公司预计随着订单量和业务规模的增加,项目收益会进一步提升。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无公司于2019年4月1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项目的自筹资金1612083.30元。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事项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鉴证报告》(天健审〔2019〕1750号)。以上资金于2019年4月24日置换完毕。
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实际于2020年4月15日转出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21年2月7日归还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实际于2021年2月10日和2021年2月26日分别转出6000万元和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21年12月28日归还
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无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全部使用完毕。经公司2023年1月4日总裁办公会审议同意,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募集资金余额240.96万元及后续利息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3年3月完成补流,实际补充流动资金241.38万元,并完成了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无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罗博特科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认为罗博特科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罗博特科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民生证券认为: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法规的规定,罗博特科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监管协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罗博特科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朱先军安勇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