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严厚民)
本人作为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任职期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规定,定期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相关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及相关会议材料,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严厚民,男,1954年5月出生,香港永久居民,博士学历。曾于2013年1月至2020年6月担任香港城市大学商学院院长,在加入香港城市大学前,曾就任香港中文大学教授多年,在香港中文大学工作期间,曾担任高级管理人员一物流与供应链管理理学硕士课程主任,利丰供应链及物流研究所物流技术和供应链优化中心的总监。同时,曾长期担任香港政府物流与供应链技术研发中心副总监和科学技术顾问;曾任教于美国德州大学达拉斯分校管理学院并具有终身教席,主要研究方向是供应链管理,风险理论,合同理论及行为模型,在国际顶级学术杂志上发表了多篇论文,论文曾于2004年,2005年及2012年先后获得生产与运营管理协会及工业工程师协会颁发最佳论文奖。同时,曾任多家国际及本地大型企业的顾问,持有北京清华大学自动化系电子学学士学位、电子学硕士学位及加拿大多伦多大学哲学博士学位。2017年5月加入中国光大绿色环保有限公司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委员会主席、提名委员会、审核及风险管理委员会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之成员。2025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12次董事会,自2025年9月15日本人被选举为独
立董事以来,公司共召开4次董事会,本人应参加4次董事会,实际参加3次董事会,因个人原因请假一次,会前已向董事会书面请假,未出现连续两次为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认真审议了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2025年,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本年应出席董事亲自出席次数(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会次数场/通讯方式)自出席会议
4301否
2025年度,本人对历次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会,5次临时股东会,自2025年9月15日本人被选举为独立董事以来,公司共召开1次临时股东会,本人亲自出席1次临时股东会,未有连续超过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参加了审计委员会召
开的4次会议,会中与其他委员共同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地审议和表决,履行了自身职责。
作为提名委员会的委员,参加了提名委员会召开的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的 H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之后各董事的角色
划分事项进行了认真地审议和表决,履行了自身职责。本人持续关注和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以及履职情况,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切实履行了自身职责,积极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和核心团队的建设。
作为战略委员会的委员,参加了战略委员会召开的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对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的相关事项进行审议,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考虑,对相关审议事项认真研究并提出建议。
4、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年应参加独立董
亲自出席(次)缺席(次)备注事专门会议次数
220-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生
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且现场办公天数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5、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审议相关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会议届次议案
1、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
所上市的议案
2、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
所上市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
案
4、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2025年10月8日案
事第一次专门会议
5、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的议案
6、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上市决议有效期
的议案
7、关于 H股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的议案
8、关于确认董事角色的议案
9、关于聘请 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
1、关于新增关联方及发生日常经营和其他关联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2025年11月20日交易的议案
事第二次专门会议
6、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人履职以来高度关注公司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
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通过参加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其他多种方式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和调研,并通过电话、微信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时刻关注公司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了相关合理化建议。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支持,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使本人能够根据相关资料做出独立判断。
7、与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本人认真关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与年审会计师讨论了2025年度年报审计计划,对审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监督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年度独立审计,确保公司最终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8、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会议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中小股东关注的关于公司业务发展、市值管理、未来战略规划等方面的问题,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真正做到为中小股东发声,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人任职期间,报告期内的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及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5年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3、聘任财务负责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本人因个人原因未能参会,但已基于书面材料对候选人刘洋先生完成审议,认可其任职资格,故同意此项聘任议案。未来,我将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职责,对其履职情况进行监督。
4、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9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一次会议,
本人因个人原因未能参会。会前,本人已独立审阅候选人资料,并基于其履历与实绩作出审慎判断,同意推荐其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人选。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认可其在任职资格方面的审查结果,并将在其任职后持续履行提名委员会的监督职能。
5、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涉及的事项
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
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因会计
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制定或者
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本人在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汇报,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2026年,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忠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严厚民
2026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