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7证券简称:罗博特科公告编号:2026-025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号”)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本次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9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
“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
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2、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根据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9号,除上述
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9号,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9号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