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之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的说明审核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目录审核报告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1-2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邮编10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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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grantthornton.cn关于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审核报告
致同专字(2026)第 332A004447号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博特科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罗博特科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对ficonTEC Service GmbH及 ficonTEC Automation GmbH 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以下简称“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进行了专项审核。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编制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罗博特科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罗博特科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合理确信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不存在重大错报。在审核工作中,我们结合 ficonTECService GmbH及 ficonTEC Automation GmbH 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罗博特科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已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 ficonTEC Service GmbH及 ficonTEC Automation GmbH 实际盈利数与实际控制人对公司业绩承诺的差异情况。
本审核报告仅供罗博特科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49号)核准,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5年进行了重大资产重组。
一、重组方案
本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建广广智(成都)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工业园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南京永鑫融合创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超越摩尔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尚融宝盈(宁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常州朴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
南通能达新兴产业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苏州斐控泰克技术有限公司81.18%股权,以及 ELAS Technologies Investment GmbH 持有的 ficonTEC Service GmbH(以下简称“FSG”)、ficonTEC Automation GmbH(以下简称“FAG”)各 6.97%股权。
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苏州斐控泰克技术有限公司、FSG 及FAG各 100%股权,三家公司自 2025 年 5月起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二、业绩承诺
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戴军先生对置入资产 FSG 及 FAG 2业绩曾作出承诺。业绩承诺内容如下:
业绩承诺期间:2025年度、2026年度、2027年度。
业绩承诺指标:承诺 FSG 及 FAG 在业绩承诺期(2025-2027 年)内实现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累计不低于5814.50万欧元,2025年、2026年、2027年净利润预测值分别为1078.40万欧元、2037.50万欧元、2698.60万欧元。
业绩考核方式(累计考核):本次业绩承诺采用累计考核制,即仅在业绩承诺期(2025-2027年)届满后,若标的公司累计实际实现净利润低于累计承诺净利润,才触发业绩补偿义务;单年度实际净利润未达当年度承诺金额,但累计实际净利润不低于累计承诺净利润的,不触发当期补偿。
三、业绩承诺2025年度实现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