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依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认真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依法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会参与决策、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的作用,维护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任职期内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
王永华女士,汉族,196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5年7月至2019年10月任职于沈阳化工研究院,先后担任实验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022年10月至今任职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任何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9次董事会和7次股东会,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的提案进行了详细审议,认为公司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议合法有效。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证监会2025年10月
16日发布并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对上市公司薪
酬管理提出了更加细化和严格的要求,旨在通过科学合理的薪酬激励机制,推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与公司长期战略目标相契合,保障股东和各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提升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为贯彻落实准则要求,健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激励约束机制,实现薪酬与公司业绩、个人履职成效及可持续发展的深度绑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牵头对公司现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薪酬结构、绩效挂钩与支付机制符合准则要求,薪酬的设计能够激励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长期发展目标保持一致。本人将持续关注制度落实及相关内控管理情况。
2.审计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会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本人全程参与审议工作。委员会全年审议议案16项,审议内容包括公司授信担保、关联交易、定期报告、年审会计师履职、资产减值等事项。过程中严格核查财务报告中财务数据的真实性,监督关联交易、资产减值计提的合规性,防范财务风险,保障公司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6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涉及关联交易、抵押担保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意见。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与公司2025年度审计注册会计师、内部审计部门进行充分的沟通,就内部控制等事项与内部审计部门进行了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等问题进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及与中小股东沟通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持续跟进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公司信息披露在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方面进行全面核查,以确保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并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了解中小股东的关注点。
(六)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为全面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本人2025年度多次至公司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深入交流,满足现场工作不少于15天的要求。过程中详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内控执行、行业发展等情况。日常通过电话、邮件、微信工作群等方式,持续跟进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及时获取经营数据、合规文件,保障知情权、监督权落地,为科学决策提供扎实依据。
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在履职过程中,给予了充分配合与支持,及时提供资料、反馈信息,为独立董事高效履职创造了良好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监督职责,全程参与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续聘相关审议工作,严把审计机构准入关与执业质量关。审议过程中,本人充分发表意见,明确表态支持合规续聘,同时督促公司强化与审计机构的常态化沟通,保障审计工作高效推进。2025年度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关从业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审计的服务中,能够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较好地完成审计工作,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管理
本人始终将关联交易合规管控作为履职监督重点,在报告期内对公司各类关联交易进行严格把关,严防利益输送、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发生。针对日常关联交易、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本人提前核查关联方认定准确性、交易定价依据、审批流程合规性,杜绝违规关联交易。全年监督的关联交易均履行了完整的内部审批与信息披露程序,交易执行规范有序,未出现任何关联交易违规事项,有效维护了公司治理的规范性与股东权益的平衡性。
(三)学习和培训情况
本人注重持续的专业发展和能力提升,为更好地理解最新监管政策,增强合规意识,提升风险识别能力,提高自身履职水平和履职质效,推动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报告期内积极参加了深交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辽宁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各类线上、线下培训,对于准确把握履职重点,全面肩负起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三重职责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坚守独立董事职责定位,保持独立性与专业性,重
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严格依规参会履职,审慎审议各项议案,精准发表独立意见;二是深化专项监督,聚焦财务内控、关联交易、投资者保护等核心领域;三是持续加强学习,紧跟监管动态,提升专业履职能力;四是强化现场调研与沟通,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助力公司高质量、合规化发展。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____________王永华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