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8证券简称:七彩化学公告编号:2026-039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991156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5元(含税),合
计派发现金股利29933672.4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本次派息总金额/总股本×10
股=29933672.40元/399115632股*10股=0.75元。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
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75元/股。
一、股东会授权及董事会审议通过权益分配方案情况1.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了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991156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29933672.4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
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2个月。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3991156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75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10股派0.675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7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5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591鞍山惠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853徐惠祥302*****069臧婕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5月18日至登记日:2026年5月2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本次派息总金额/总股本×10
股=29933672.40元/399115632股*10股=0.75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总
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75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辽宁省鞍山市腾鳌经济开发区一号路八号
咨询人:孙先生
咨询电话:0412-8386166
咨询传真:0412-8386366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