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康龙化成:《股东提名个别人士为本公司董事之程序》(2025年10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10-29 00:00 查看全文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股东提名个别人士为本公司董事(“董事”)之程序

以下程序适用于就本公司股东(「股东」)收到本公司股东会通知后拟提名个别人

士为董事。该等程序受《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以及其他适用之法规及规则所规限:

1.根据公司章程第八十六条,董事会换届改选或者现任董事会增补董事时,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按照不超过拟选任的人数,提名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下一届董事会的董事候选人或者增补董事的候选人。独立非执行董事的提名方式及程序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或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即股东会召开8日前)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同时公司应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3.51(2)条所规定就披露有关获提名董

事候选人个人资料,发出公告或补充通函。召集人应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会审议,但临时提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不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的除外。

2. 书面通知须包括(i)有关提名董事的意图以及被提名人表明愿意接受提名的意愿,以及(ii)被提名人情况的有关书面材料。被提名人的资料和简历须包括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第

13.51(2)条下的要求。

3.本程序将于本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生效。

–1–

免责声明:本页所载内容来旨在分享更多信息,不代表九方智投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