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9证券简称:康龙化成公告编号:2025-064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信中康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
动人深圳市信中龙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信中康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信中康成”)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信中龙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信中龙成”)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信中康成持有公司股份
22348831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2.57%),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
易日后(2025年12月8日)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
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8909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
信中龙成持有公司股份284985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60%),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2025年12月8日)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77819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持股数量序号股东名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股)
1深圳市信中康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2348831012.57%
2深圳市信中龙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84985001.60%
合计25198681014.17%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股东名称、股份来源、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股本的比例拟减持股份数序占公司总股本股东名称股份来源量(不超过号的比例(含))(股)深圳市信中康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
1投资合伙企业份及上市后权益分派资本公积88909770.50%(有限合伙)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深圳市信中龙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
2投资合伙企业份及上市后权益分派资本公积177819551.00%(有限合伙)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合计266729321.50%
(二)减持原因:由于信中康成、信中龙成为公司财务投资人股东,根据其
合伙协议中的相关规定,该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即将到期,同时结合自身资金需求,信中康成、信中龙成需合理统筹安排减持工作。
(三)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四)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2025年12月8日)的3个月内进行。
(五)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公
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信中康成、信中龙成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
(七)信中康成、信中龙成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信中康成、信中龙成将根据市场情
况和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2、信中康成、信中龙成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信中康成、信中龙成的减持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信中康成和信中龙成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