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60证券简称:迈瑞医疗公告编号:2026-022
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6年5月19日15:0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南十二路迈瑞总部大厦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
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四)投票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五)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西廷主持召开。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88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047788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376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4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783004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945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3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64783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31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87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795528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09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4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32323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90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3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63204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187%。
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公司董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三)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的有80353102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49%;反对的有422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5%;弃权的有82512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的有1783050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50%;反对的有422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54%;弃权的有82512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95%。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的有80353952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60%;反对的有41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1%;弃权的有81982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的有1783135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98%;反对的有41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36%;弃权的有81982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66%。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的有80435855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8%;反对的有39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8%;弃权的有27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的有1791325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59%;反对的有39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86%;弃权的有27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5%。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的有80353882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59%;反对的有42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5%;弃权的有81752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的有1783128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94%;反对的有42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53%;弃权的有81752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53%。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的有80352980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48%;反对的有42992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4%;弃权的有81912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的有17830378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44%;反对的有42992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94%;弃权的有81912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62%。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的有79846023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49%;反对的有471861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63%;弃权的有16000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8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的有1732342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809%;反对的有471861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280%;弃权的有16000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11%。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注销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的有80436685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8%;反对的有389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4%;弃权的有22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的有1791408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05%;反对的有389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68%;弃权的有22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7%。
表决结果:以上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的有80397835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05%;反对的有76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9%;弃权的有36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的有1787523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42%;反对的有76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56%;弃权的有36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3%。
表决结果: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Smartco Development Limited、Magnifice (HK) Limited、Ever
Union (H.K.) Limited、李西廷、吴昊、郭艳美、梁沪明、孔昱,合计持有671697695股,对此议案均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的有13253668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47%;反对的有6393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00%;弃权的有3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的有13239728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41%;反对的有6393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05%;弃权的有3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4%。
表决结果:通过(十)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一次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其他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的有80435695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6%;反对的有397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4%;弃权的有2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的有1791309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50%;反对的有397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13%;弃权的有2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6%。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李西廷先生、徐航先生、成明和先生、吴昊先生为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上述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选举结果如下:
11.01选举李西廷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的有80057116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7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的有17534515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566%。
表决结果:李西廷先生当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2选举徐航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的有80147929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的有17625327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623%。
表决结果:徐航先生当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3选举成明和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的有80128307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5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的有17605705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531%。
表决结果:成明和先生当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4选举吴昊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的有80158620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3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的有17636019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219%。
表决结果:吴昊先生当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梁沪明先生、周先意先生、胡善荣先生、高圣平先生、
许静女士、孔昱女士、顾敏康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独立董事的任期安排如下:除顾敏康先生外,其余6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期三年,均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若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满六年的,任期以满六年为准);
顾敏康先生的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本次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
之日起生效并起算,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选举结果如下:
12.01选举梁沪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的有80179069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8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的有17656467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358%。
表决结果:梁沪明先生当选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2选举周先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的有7986619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9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的有1734359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933%。
表决结果:周先意先生当选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3选举胡善荣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的有79921254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8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的有1739865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999%。
表决结果:胡善荣先生当选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4选举高圣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的有79926287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4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的有1740368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279%。
表决结果:高圣平先生当选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5选举许静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的有7749887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98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的有1497627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4087%。
表决结果:许静女士当选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6选举孔昱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的有80126481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3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的有17603879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429%。
表决结果:孔昱女士当选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7选举顾敏康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的有80180142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的有17657540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418%。
表决结果:顾敏康先生当选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五、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方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孙丽娟律师、祝晨星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参与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方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