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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华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云昌智)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22 查看全文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云昌智作为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

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着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原则,在2023年度勤勉尽责。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云昌智,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北京大学涉外经济法学博士,曾任贝克麦肯斯国际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权亚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联想集团法务部高级商事法律顾问、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

席、集团副总裁、总法律顾问、信息安全事务总负责人、海南永旭新能源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兼法务总监、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访问教授、北京正源浩科技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兼任佳利达(海南)国际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新余飞年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北京厚象科

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广东尚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二、2023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会议和3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

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1是否连续两次

召开董事会亲自出席次委托出缺席次召开股东大会出席股东大会应出席次数未亲自参加董次数数席次数数次数次数事会会议

55500否33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本人对提

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阅并投出赞成票,无反对票和弃权票。

(二)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就公司有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情况如下:

意见日期及会议届次事项类型

2023年4月21日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同意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意见日期及会议届次事项类型

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事项、

关于公司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

2023年4月21日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同意

八次会议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关于2023年度委托理财及现金管理额度预计事项、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事项、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2023年7月13日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同意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九次会议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2023年8月4日

关于2023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同意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延期事项十次会议关于为合作社提供担保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原料采购货款担保额度的事项、

2023年12月13日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事项、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同意

关于为合作养殖农户提供担保的事项、十二次会议

关于2024年度开展原料、生猪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

2员,2023年度,在任职期间内,本人积极参加各项会议及培训活动,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要求,报告期内,主持召开了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并认真审查了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授予等事项,严格履行了专业职责;

2、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会议,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与年审会计师积极沟通,审阅财务报告,认真履行了专业职责;

3、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积极参与提名委员会会议,并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就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查。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和公司财务负责人、年审会计师交流研讨,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情况、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及公司定期财务状况;积极听取会

计师关于年度审计计划及工作进展情况等,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及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助力公司提高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五)在现场工作情况及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仔细研读公司年报、季报、半年报等各类公告,并通过现场及电话、微信等方式定期、不定期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在合同管理、涉税风险、投资风险等方面建言献策;听取管理层关于经营管理、风险管理、合规内控等方

面的工作汇报,及时提出疑问、建议;全方位、多角度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及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提出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3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即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常加(上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人对应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严谨审核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确保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公司经营情况。上述相关议案经本人及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2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事前审查,查阅了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人员的资格证照、有关信息和诚信纪录等资料,经审慎核查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致同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和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并就关于续聘会计师

4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

(四)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就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进行认真审查,全面评估其品德素养及履职能力。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选举王海峰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并根据最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变更审计委员会委员。上述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

(五)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2023年7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由20.73元/股调整为11.07元/股,首次授予数量由1033.40万股调整为1860.12万股,预留授予数量由164.20万股调整为295.56万股;同时,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

2023年7月13日为预留授予日,以11.07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预留授予条件

的128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92.248万股。

上述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审议流程及信息披露情况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四、其他工作

1、2023年度,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2、2023年度,未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2023年度,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五、总体评价

2023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认真审议公司各项

5议案,主动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

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本

着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继续保持与公司管理人员的密切交流,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建议,为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最大效益。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6(本页无正文,为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__________云昌智

2024年4月22日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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