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王志跃作为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
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着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原则,在2023年度勤勉尽责。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王志跃,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江苏农学院(现扬州大学)畜牧业学士。现任扬州大学动物科学与技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全国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畜牧兽医学会家禽学分会常务理事、江苏省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兼家禽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江苏省畜
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江苏省畜牧兽医学会特聘顾问、国家水禽产业技术体系岗位科学家。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二、2023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会议和3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
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是否连续两次召开董事会亲自出席次委托出缺席次召开股东大会出席股东大会应出席次数未亲自参加董次数数席次数数次数次数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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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本人对提
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阅并投出赞成票,无反对票和弃权票。
(二)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就公司有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情况如下:
意见日期及会议届次事项类型
2023年4月21日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同意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意见日期及会议届次事项类型
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事项、
关于公司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
2023年4月21日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同意
八次会议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关于2023年度委托理财及现金管理额度预计事项、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事项、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2023年7月13日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同意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九会议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2023年8月4日
关于2023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同意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延期事项十次会议关于为合作社提供担保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原料采购货款担保额度的事项、
2023年12月13日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事项、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同意
关于为合作养殖农户提供担保的事项、十二次会议
关于2024年度开展原料、生猪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2023年度,在任职期间内,本人积极参加各项会议及培训活动,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1、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2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要求,报告期内,主持召开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就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进行认真审查,全面评估其品德素养及履职能力。
2、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积极参与公司战略研讨,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为公司主业的发展方向提供建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了解年报编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全面了解公司年报编制与年度审计情况,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有序完成。
(五)履职情况及保护投资者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除了到公司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现场调查外,还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考察、调研,深入种鹅场、屠宰公司等生产一线,并通过现场参加公司月度办公会议,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技术发展状况;多次与公司管理层、技术研发人员等进行电话沟通,为公司的良好发展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本人在履职过程中,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就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进行认真审查,全面评估其品德素养及履职能力。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2年年度东大会同意选举王海峰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并根据最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变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上述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
本人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该分配方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
3略和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工作
1、2023年度,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2、2023年度,未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2023年度,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五、总体评价
2023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能力,认真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决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董职责,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利用专业知识与实战经验,为公司重大事项建言献策,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4(本页无正文,为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__________王志跃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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