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61证券简称:立华股份公告编号:2025-081
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解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程
立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常州市奔腾牧业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的通知,获悉其持有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解质押业务。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是否为是否为控限售股是否股股东或占其所占公司股东本次质押(如为补质押起始质押到期质押
第一大股持股份总股本质权人
名称数量(股)是,注充质日日用途东及其一比例比例明限售押致行动人
类型)华泰证2025年2026置换年券(上
64400002.51%0.77%11241124前期程立力是否否月月海)资产
质押日日管理有贷款限公司华泰证20252026置换年年券(上程立力是64400002.51%0.77%前期否否11月2411月24海)资产质押日日管理有贷款限公司常州市奔华泰证置换腾牧业技2025年2026年券(上前期术服务中是76000005.18%0.91%否否11月2411月24海)资产质押
心(有限日日管理有贷款
合伙)限公司常州市奔华泰证腾牧业技2025年2026置换年券(上术服务中是76000005.18%0.91%否否11前期月2411月24海)资产质押
心(有限日日管理有贷款
合伙)限公司常州市奔华泰证腾牧业技2025年2026置换年券(上
38000002.59%0.45%前期术服务中是否否11月2411月24海)资产
质押
心(有限日日管理有贷款
合伙)限公司
合计318800007.91%3.81%------
注1:上表所述限售股份不包括高管锁定股,不存在股份冻结情形,下同。
注2:上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下同。
1二、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是否为限售解质押股份占公司股东股东或第一本次解除质股(如是,质押解除占其所持股总股本质权人
名称大股东及其押数量(股)注明限售类起始日质押日份比例比例一致行动人型)
135000005.26%1.61%2025年72025年11中信证券股程立力是否
月30日月25日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奔腾牧业技
2100000014.32%2.51%2025年22025年11中信证券股术服务中是否
月13日月25日份有限公司
心(有限合伙)
合计345000008.56%4.12%----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未质押股份情况况未质质押股质押股已质押本次质押前本次质押后押股持股数量持股份占其份占公股份限占已占未股东名称质押股份数质押股份数份限
(股)比例所持股司总股售和冻质押质押量(股)量(股)售和
份比例本比例结、标股份股份冻结记数量比例比例数量
(股)
(股)
0.000.00
程立力25663010130.65%603500005973000023.27%7.13%0%0%常州市奔腾牧业技
术服务中14661860017.51%640000006200000042.29%7.41%00.0000.00%%
心(有限合伙)常州市天鸣农业技
术服务中525248856.27%239300002393000045.56%2.86%00.0000.00%%
心(有限合伙)常州市聚益农业技
术服务中159754601.91%000000.000.00%0%
心(有限合伙)常州市昊成牧业技
术服务中187320802.24%000000.000.00%0%
心(有限合伙)深圳市沧石投资合
伙企业31010030.37%000000.0000.00%%
(有限合伙)
沈琴83071800.99%000000.0000.00%%
沈兆山31500000.38%000000.000.00%0%
2已质押股份情未质押股份情
况况未质质押股质押股已质押本次质押前本次质押后押股持股数量持股份占其份占公股份限占已占未股东名称质押股份数质押股份数份限
(股)比例所持股司总股售和冻质押质押量(股)量(股)售和
份比例本比例结、标股份股份冻结记数量比例比例数量
(股)
(股)
合计50503930960.32%14828000014566000028.84%17.40%----
注3:上表中“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合计数为质押股份总数占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注4: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等情况。
四、其他说明
1、公司实际控制人程立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其质押的公司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的质押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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