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62证券简称:上海瀚讯公告编号:2025-028
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0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
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鹤友路25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胡世平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4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168550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627965772股的18.6085%。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4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53311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89%。
(2)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116245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756%。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100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0%。
(3)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共24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52304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29%。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共24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52304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29%。
(4)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54751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192%;反对13091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03%;弃权7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9512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4.1171%;反对13091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4.5568%;弃权7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3262%。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54533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005%;反对13209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04%;弃权8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9294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3.7081%;反对13209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4.7781%;弃权8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5138%。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54764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203%;反对12978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06%;弃权8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9525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4.1414%;反对12978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4.3448%;弃权8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5138%。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54759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199%;反对12978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06%;弃权8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9520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4.1321%;反对12978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4.3448%;弃权8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5231%。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50629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664%;反对17775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12%;弃权1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5390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6.3851%;反对17775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3.3429%;弃权1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72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52547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306%;反对15817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36%;弃权1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7308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9.9828%;反对15817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9.6701%;弃权1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347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52056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86%;反对16421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53%;弃权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6817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9.0618%;反对16421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0.8031%;弃权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351%。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51392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317%;反对17105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38%;弃权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6153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7.8159%;反对17105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2.0866%;弃权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975%。(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51397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322%;反对16911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472%;弃权2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6158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7.8257%;反对16911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1.7223%;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4521%。
(十)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10.0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138667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428%;反对29701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418%;弃权1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428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3.9465%;反对29701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5.7139%;弃权1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3395%。
(10.0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136767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802%;反对31618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058%;弃权1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528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0.3826%;反对31618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9.3098%;弃权1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3076%。(10.0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36536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604%;反对31882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284%;弃权1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297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9.9492%;反对31882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9.8050%;弃权1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457%。
(10.0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52213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020%;反对16074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756%;弃权2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6974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9.3563%;反对16074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0.1522%;弃权2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4915%。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154178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701%;反对14207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58%;弃权1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939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3.0422%;反对14207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6.6501%;弃权1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3076%。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151232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80%;反对17259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770%;弃权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5993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7.5162%;反对17259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2.3750%;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088%。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结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51869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725%;反对16639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239%;弃权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6630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8.7111%;反对16639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1.2120%;弃权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769%。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赵泽铭、童皓明
(三)结论性意见:经验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表决程序、表决方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